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8-04-27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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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1、贯彻国家、省、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全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城乡规划、勘察与设计管理;负责城区明珠路以北至曾都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和城市容貌管理;组织城乡规划的编制,负责城乡规划的审查、报批并组织实施;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
3、指导全区城乡建设、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容及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及城镇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实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全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监督工作。
4、负责城乡工程建设项目(含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规划用地、扩改设计、工程地质勘测审查和工程报建;管理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的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和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定额标准的实施;管理全区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包括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管理。
6、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市场;负责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7、负责全区综合招投标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8、贯彻执行国家、省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科研项目攻关、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建设行业科技队伍建设、执业资格和各类资质管理,统筹协调行业人才和技能培训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政工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规划管理科、村镇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房地产业管理科6个科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在职人员18人,退休12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480.7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650.01万元,同比减少169.26万元,同比减少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75万元,罚没收入4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二)支出总计480.7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650.01万元,同比减少169.26万元,同比减少26%)。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01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7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 城乡社区事务454.78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1.7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 项目支出407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及城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169.26万元,其中基本收入支出减少103.26万元,项目收入支出减少111万元。基本收入支出减少原因为本年度有1人退休及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等;项目收入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局下属建工市场站等四单位取消收费项目人员经费未纳入预算内项目,因此减少了2018年度预算收入支出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5万元,比去年减少62.16万元,项目支出407万元,比去年减少111万元。减少原因为本年度有1人退休及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等;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局下属建工市场站等四单位取消收费项目,人员经费未纳入预算内项目等。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8万元,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无增减变动。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1万元,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等设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对纳入《2018年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965.46平方米,资产总计116.9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2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7年度小街小巷环卫保法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用于对全区环境卫生的管理,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区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全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城乡规划、勘察与设计管理;负责城区明珠路以北至曾都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和城市容貌管理;组织城乡规划的编制,负责城乡规划的审查、报批并组织实施;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
3、指导全区城乡建设、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容及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及城镇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实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全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监督工作。
4、负责城乡工程建设项目(含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规划用地、扩改设计、工程地质勘测审查和工程报建;管理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的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和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定额标准的实施;管理全区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包括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管理。
6、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市场;负责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7、负责全区综合招投标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8、贯彻执行国家、省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科研项目攻关、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建设行业科技队伍建设、执业资格和各类资质管理,统筹协调行业人才和技能培训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我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政工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规划管理科、村镇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房地产业管理科6个科室;
2、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经济开发分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1、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5人,退休11人,在职18人;
2、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3人。
3、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经济开发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2018年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及所属二单位预算收入总计984.69万元,(上年预算收入总计925.88万元,同比增加58.81万元,同比增长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43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二)2018年预算支出总计984.69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总计925.88万元,同比增加58.81万元,同比增长6%)。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903.6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3.01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4.8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3.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04.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6.9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不可预见支出30万元。
5.项目支出659.81万元,包括城镇规划建设经费25万,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5万,精神文明创建专项费用16万,小街小巷环卫保洁费用327万,借用人员工作经费24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10万,城管执法专项工作经费47万,城管执法局政府购买服务160万元,经济开发区分局基本公用支出及借用人员经费45.81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加5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0.67万元,不可预见支出增加16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发放人员经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的开支;项目支出主要是区政府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力度,加大了资金的投入。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07万元,比去年减少46.67万元,减少原因是局机关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局发放。项目支出635.79万元,比去年增长26.65万元,增长原因是区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对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79万元,其中车辆燃油费0.8万元、车辆保险费0.75万元、车辆维修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11.21万元,同比减少78%。减少原因为上年度预算了购置执法车辆,公务接待费与下年同期一致。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一个行政机关和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及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86万元。较2017年无明显增减变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9万元(其中局机关8.9万元,城管执法局2万元,经济开发区分局3万元),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电脑购置及耗材等日常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965.46平方米;共有车辆14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6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7年度小街小巷环卫保洁专项经费项目及市城管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 
以上项目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以上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分局
2018年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分局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市、区关于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检查督促、组织实施。
2.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协调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管理,指导开发区范围内居民点建设。
3.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计划申报及建设维护。
4.指导和督促抓好开发区的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等工作。
5.负责项目建设单位搞好项目落地等协调服务。
二、单位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分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公共事业科3个科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分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119.4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66.86万元,同比增加52.58万元,同比增加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91万元,行政规费收入65.53万元。 
(二)支出总计119.4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66.86万元,同比增加52.58万元,同比增加78%)。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4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75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单位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事务运行(类)100.7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单位公共事业运行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4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5.2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项目支出45.81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单位事业运行及公用支出和借用人员经费支出。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加52.58万元,其中基本收入支出增加26.77万元,主要为本年度招聘了3名在编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项目收入支出25.81万元,主要为由于明珠路以北道路建设年限长,下水道等需要大量维修等费用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分局预算外收入,主要来源于垃圾处理费的收取。预计2018年收65.53万元用于弥补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和单位公用经费的不足。(其中用于人员工资1.78万元,保险类支出0.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万元,基本公用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45.81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去年减少0.3万元,减少2%。我单位三公预算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对三公预算经费支出计划进行了压缩。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万元,其中办公费1.63万元、水电费1.78万元、邮电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差旅费1.2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 购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工会经费0.82万元、福利费1.0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招录人员3名,需要办公设备购置及人员经费,导致各项开支增加;二是本年工作任务较去年增加,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增加;三是考虑年度合理的物价上涨因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主要为购买办公设备及办公耗材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公务用车,资产总额为25.2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编制2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维护城镇规划,制止违法建设,城乡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稽查,违法工程查处,镇容环境执法。负责城区明珠路以北至曾都开发区的规划执法、户外广告设置、市容整治管理;负责曾都区范围内4个乡镇的规划巡查管理;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下设办公室,督察中队(负责内部工作纪律,对各中队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中队(负责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户外广告管理);二中队(负责明珠路以北规划执法);三中队(负责曾都区4个乡镇规划执法);四中队(城乡结合部浪河片规划执法);五中队(城乡结合部南郊片规划执法)。
三、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人员编制20名,实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384.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09.01万元,同比增加175.49万元,同比增加83%)。其中预算内收入311.77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他非税收入13.7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收入58.97万元 
(二)支出总计384.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09.01万元,同比增加175.49万元,同比增加83%)。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城乡社区事务348.12万元,主要为城市管理执法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5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3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12.5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07.5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项目支出207万:主要为政府购买服务及城管执法专项工作经费
5.不可预见费30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加175.49万元,主要本年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预算收支。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3万元,项目支出207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无增减变动。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6万元,较2017年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无大的增减变化。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电脑耗材。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对纳入《2018年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办公用房,共有车辆1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资产总计132.2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2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有一项府购买服务项目,主要用于解决2012年公开招聘城管工作人员(原公益性岗位)人员及工作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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