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水利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8-04-26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水利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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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都区水利局局机关
  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曾都区水利局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曾都区水利局是曾都区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地处随州市曾都区南郊二桥头北端500米118号,目前主要经营全区水行政管理。挂曾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二、主要职责
根据《曾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曾政办发【2010】89号文件精神,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区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利的管理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区域内主要河流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区城镇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订全区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区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城镇供水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能资源发展规划;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监测河流、水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区主要河流和中小型水库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曾都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规定有关标准,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区主要河流和中小型水库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曾都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七)主管全区河道、堤防、水库、滩涂、滞洪区、湖泊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镇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建设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计划、水利建设年度计划;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编制水利基建项目的规划报告、可行性报告;拟订全区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并监督实施。
(九)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措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十)主管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督及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参与查处涉水违法案件,协调并仲裁部门、镇(办事处、管委会)的水事纠纷;负责全区水利、水保规费的征收;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全区水利行业的财务、审计、会计、监察工作,对水利资金实施管理,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库区扶贫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规费、借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十四)组织建设和管理农村水电站。
(十五)负责全区水利技术、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区的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全区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及人员设置
区水利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服务科);3、计划财务科(审计科);4、水库科(建设科、农电科);5、农村水利科(农村饮水安全科、水土保持科);6、政工科(科教科、监察科)。
区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财政供养2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18人。另遗属人数5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1330.53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245.47万元,同比增加85.06万元,同比增长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8.02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330.53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245.47万元,同比增加85.06万元,同比增长6%)。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农林水(类)1276.3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政运行与业务管理、水利行业运行与维护、防汛、农田水利建设和农村人畜饮水的基本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967.3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2.41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人员的保险、抚恤及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28.9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1.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11.9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9.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的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9.78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97.0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在职五项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财政拨款9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18年预算支出比2017年减少13.8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在2017年10月份纳入社保发放,职业年金财政没有纳入预算。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2万元,比去年减少48.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支出减少。项目支出880万元,比去年增长270万元。主要增加了两个项目(河长制工作经费和曾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配套项目)。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1万元,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减少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和去年一样。 
局机关“三公”预算支出合计1.36万元,由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六条禁令,压缩公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等,今年“三公”经费支出节约年初预算。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纳入水利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性一类11个,公益性三类1个。比去年增加了一个单位(曾都区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2018年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未纳入目录的大额支出均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办公用房账面数1125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防汛抗旱)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2017年度3个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该项目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4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4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曾都区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曾都区水利局系统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曾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曾政办发【2010】89号文件精神,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区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利的管理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区域内主要河流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区城镇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订全区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区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城镇供水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能资源发展规划;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监测河流、水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区主要河流和中小型水库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曾都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规定有关标准,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区主要河流和中小型水库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曾都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七)主管全区河道、堤防、水库、滩涂、滞洪区、湖泊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镇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建设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计划、水利建设年度计划;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编制水利基建项目的规划报告、可行性报告;拟订全区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并监督实施。
(九)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措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十)主管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督及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参与查处涉水违法案件,协调并仲裁部门、镇(办事处、管委会)的水事纠纷;负责全区水利、水保规费的征收;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全区水利行业的财务、审计、会计、监察工作,对水利资金实施管理,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库区扶贫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规费、借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十四)组织建设和管理农村水电站。
(十五)负责全区水利技术、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区的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全区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纳入水利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性一类11个,公益性三类1个。比去年增加了一个单位(曾都区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2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制99个。财政供养共有174人。实际在职人员96人,退休人员78人。另过渡期管理人员3人,遗属人数15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3368.3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941.97万元,同比增加426.38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2.47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3368.35万元(上年支出总计2941.97万元,同比增加426.38万元,同比增长12%)。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农林水(类)3045.0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水利行业运行与维护、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土保持、防汛、农田水利、农村人畜饮水等基本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1498.9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61.83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人员的保险、抚恤及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143.0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9.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67.8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91.5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的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23.09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749.5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在职五项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在2017年10月份纳入社保发放,职业年金财政没有纳入预算。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2万元,比去年减少877.7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120万元,比去年增长466万元。主要增加了三个项目(河长制工作经费、曾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配套项目和曾都区河道采砂执法工作经费),减少了一个项目(白蚁防治经费)。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8.91万元,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减少3.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3.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本系统 “三公”预算支出合计6万元,由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六条禁令,压缩公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等,今年“三公”经费支出节约年初预算。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纳入水利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性一类11个,公益性三类1个。比去年增加了一个单位(曾都区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96人,比去年减少10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2018年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未纳入目录的大额支出均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办公用房账面数1125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防汛抗旱用车1辆、水政执法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2017年度3个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该项目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4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4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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