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人社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8-04-26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社局
  • 审核人:张艳艳
  • 【字体:
打印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是于2010年6月23日由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事局合并组建的,并加挂曾都区公务员局牌子。主要承担着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才兴区战略;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重要职责。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14个职能科室。分别是职业能力建设与专技职称科、公务员管理科、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办公室、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调解仲裁与劳动关系科、事业单位管理与工资福利科、政工人事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调配科、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军转服务科和会计核算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在编人员12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 489.09万元(上年收入总计451.67万元,同比增加37.42万元,同比增加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67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489.09万元(上年支出总计451.67万元,同比增加37.42万元,同比增加8.3%)。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支出等项目。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61.41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4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23.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220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加3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下降46.5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4万元。基本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等预算项目。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9万元,比去年下降46.58万元,项目支出224.58万元,比去年增加8.58万元。增加原因是增加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等预算项目。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下降0.04万元,同比下降7.1%,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金额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下降了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万元,下降7%,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有效控制了支出,节省了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20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3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7年度3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用于社保卡制作、公务员培训招考和档案服务、工伤鉴定、防职业介绍等就业方面,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于2010年6月23日由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事局合并组建的,并加挂曾都区公务员局牌子。主要承担着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才兴区战略;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重要职责。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14个职能科室,下设11个二级单位及12个人社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在编人员141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工勤编制0个,事业编制127人(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 5903.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4321.66万元,同比增加1581.74万元,同比增加3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0.34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5903.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4321.66万元,同比增加1581.74万元,同比增加36.6%)。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支出等项目。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218.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458.02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5.3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1.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757.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8.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3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2454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加158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下降17.3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09.07万元。基本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2017年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大学生实习实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经费等预算项目,增加了2018年度预算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5.3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5.46万元,比去年减少372.37万元,项目支出1799.88万元,比去年减少351.58  万元。减少原因是部分支出列入上年结转开支。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9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下降15.62万元,同比下降89.11%,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下降12.54万元。原因: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压缩公车运行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下降了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2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0.4万元,下降2.74%,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缩减了经费开支。另外,下属共有2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6.92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系统房屋面积共有11128平方米;共有车辆8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8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系统共编制17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65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社保结算稽核局社会化服务人员经费6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