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8-04-25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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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随州市曾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我委系区委党政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根据中央、省、市为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上级党委及政法委的部署,对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并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
2、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3、支持和监督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区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紧密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重大、疑难案件。
4、检查区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干部的违法犯罪案件,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依据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及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统一领导、部署本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7、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定期分析本地区的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
8、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作用。
9、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督,决定奖惩事项,提出奖惩建议和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建议。
10、组织学习法治建设精神,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考核村、单位、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11、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委政法委属于区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含综治办、维稳办、法治办、法学会,与政法委合署办公。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综治办综合协调科、综治办基层指导科、综治办专项工作办公室、维稳办信息调研科、法治曾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学会办公室等9个职能处室,二级单位有曾都区城乡网格化建设管理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委机关编制共9个,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2人,现有在岗干部8人,在岗职工2人,退休人员9人。网格中心编制9个,实有在岗人员6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320.92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08.77万元,同比增加5.85万元,同比增长1.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92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320.92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08.77万元,同比增加5.85万元,同比增长1.89%)。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273.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9.23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9.6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145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加1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专项经费目经费增长了2万,综治平安创建经费中包含铁路护路经费增加了5万元 经费纳入2018年预算,“法治城区”建设包含法学会经费增加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2万元,比去年增长3.85,项目支出145万元,比去年增长12万元。增长原因工作项目增加了。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3.95万元,同比减少88.7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增加了0.05万元,主要原因是维稳工作任务繁重,需要日夜加班,临时迎接省市区检查督办。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8.19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27.57万元,增长XXX%,略有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10人,比去年增加了2人,导致各项开支增加;二是本年工作任务较去年增加,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增加;三是考虑年度合理的物价上涨因素。 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为25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水电费1.1万、差旅费5万元、邮电费1.1万元、维护费1万元、购置费0.9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培训费0.6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3.3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7.9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对纳入《2018年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11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1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7年度1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用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2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聘请会计服务机关财务管理工作2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18年曾都区委政法委机关及二级单位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曾都区委政法委系区委党政管理部门,有一个二级单位:区城乡网格化建设管理中心(简称网格中心),其委机关主要职能是:
1、根据中央、省、市为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上级党委及政法委的部署,对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并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
2、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3、支持和监督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区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紧密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重大、疑难案件。
4、检查区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干部的违法犯罪案件,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依据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及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统一领导、部署本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7、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定期分析本地区的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
8、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作用。
9、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督,决定奖惩事项,提出奖惩建议和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建议。
10、组织学习法治建设精神,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考核村、单位、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11、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网格中心职责是:
1、负责对村(社区)网格管理站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协调并解决好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根据城市建设与发展变化,适时提出辖区村(社区)网格划分调整意见,上报网格办审定后,实施动态管理。
3、负责村(社区)网格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培训,专业知识培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
4、每月召开一次网格员工作例会,总结和部署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比,结合群众意见,对网格员的纪律、思想作风、巡 查出勤进行评比,表彰先进,改进工作方法。
5、积极协调和帮助化解村(社区)网格管理中遇到的难题。
6、开展治安巡逻、盘查、堵截、守卡等工作,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并积极收集、提供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
7、协助政法机关开展防盗、防暴、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宣传和安全检查。
8、接受群众现场紧急报警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9、救助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公民,帮助有困难的残疾人和其他公民。
10、对巡逻中发现的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委政法委属于区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含综治办、维稳办、法治办、法学会,与政法委合署办公。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综治办综合协调科、综治办基层指导科、综治办专项工作办公室、维稳办信息调研科、法治曾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学会办公室等9个职能处室,二级单位有曾都区城乡网格化建设管理中心(简称网格中心)。加挂区治安巡防管理办公室牌子。
三、人员构成情况
委机关编制共9个,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2人,现有在岗干部8人,在岗职工2人,退休人员9人。网格中心编制9个,实有在岗人员6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542.19万元(上年收入总计722.77万元,同比减少180.58万元,同比减少24.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2.19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542.19万元(上年支出总计722.77万元,同比减少180.58万元,同比减少24.98%)。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273.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3.48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9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208.0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网格化建设管理与服务及城区社区治安巡防方面 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9.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63.3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145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18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1.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0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网格化管理经费由去年的414万元减少至今年的140万元。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专项经费目经费增长了2万,综治平安创建经费中包含铁路护路经费增加了5万元 经费纳入2018年预算,“法治城区”建设包含法学会经费增加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19万元,比去年增长130.85,项目支出285万元,比去年减少402万元。减少原因是网格管理市级拨付增加,往年资金多余及网格员流失。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3.95万元,同比减少88.7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增加了0.05万元,主要原因是维稳工作任务繁重,需要日夜加班,临时迎接省市区检查督办。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5.19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7.57万元,增长28.5%,略有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16人(网格中心增加3人,政法委机关增加1人),比去年增加了5人,导致各项开支增加;二是本年工作任务较去年增加,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增加;三是考虑年度合理的物价上涨因素。 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为25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水电费1.1万、差旅费5万元、邮电费1.1万元、维护费1万元、购置费0.9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培训费0.6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3.3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7.98万元。
另外,下属共有4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27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3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招录人员3个。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4万元。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对纳入《2018年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511平方米(其中网格中心30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3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网格中心2个),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7年度3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个项目用于网格化建设管理服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54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政法委机关及网格中心聘请会计服务机关财务管理工作4万元。另外,网格中心支付电信网络服务费用15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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