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林业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表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古树名树保护。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
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应由国家、省、市、区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指导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市、区指导下,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国家、省和市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前期论证、初审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组织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权利,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七)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九)监督管理区级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区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应急管理局在森林火灾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二、部门和所属决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区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综合业务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统战、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职称、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拟订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督促实施;监督管理区级林业项目专项资金;组织有关项目申报,提出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林业扶贫及对口援助、统计信息、基金征管、审计稽查、局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生态保护修复股。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经营利用。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
负责林木种苗行业管理和良种审核、认定工作。组织种质资源库普查和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的质量监督和
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
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拟订林业科技、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林业国际合作交流、涉及港澳台林业事务与引进外资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系统有关涉外工作。
(三)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林业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和指导林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受理和审批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对应由国家、省、市、区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监督林地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林木凭证采伐和运输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石漠化、沙化土地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指导全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家、省和市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前期论证、初审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四)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股。组织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执行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管、流转管理和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森林保险和林业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林业产业扶贫、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在国家、省、市、区指导下,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申报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的设立、变更、撤销等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借用事业编制17人),离退休人数15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864.03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093.2万元,同比减少229.17万元,同比减少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03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979.57万元(上年支出总计810.07万元,同比增加169.5万元,同比增加20.92%)。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923.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94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9.0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6.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47.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21.56万、津贴补贴19.88万、绩效工资41.62万、奖金及五项奖87.93万、伙食补助13.16万、职业年金0.45万、住房公积金26.03万、医疗保险费19.04万、养老保险17.31万、其他社保缴费0.55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3.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3.45万、水电费2.88万、印刷费1.37万、咨询费2.74万、邮电费3.23万、物业管理费0.08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万、其他交通费用4.31万、差旅费9.22万、维修(护)费3.3万、会议费0.2万、劳务费0.75万、购置费0万、公务接待费0.32万、培训费2.41万、工会经费3.83万、税金及附加0.27万、福利费6.67万、委托劳务费315.67万,其他1.02万、租赁费109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10.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1万)
4.其他支出137.32万元。(主要是偿还日元贷款136.19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1.13万元等)
决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9年决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6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4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2.0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放工资人员增加及工资、费用自然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植树造林、森林资源管理投入增加。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89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47万元,比去年增加60.55万元,项目支出440.72万元,比去年增加92.05万元。原因: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放工资人员增加及工资、费用自然增长;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植树造林、森林资源管理投入增加。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3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6批次、人数40余人次。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4%. 原因:2019年编制部门预算时,我局只有在编4人,按4人测算公用经费,2019年4月后调入2人未纳入预算,造成决算超支。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89万元,增长252.69%。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按当时在编人数4人预算,借用人员17人与后调入2人没有纳入公用经费预算,造成了预算超支过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0.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16%。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1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要求做好年度预算的编报工作。二是严格预算执行,没有预算一律不得支出。三是积极配合省、区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的绩效评价管理。
附件:2019年度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 曾都区林业局 | ||||
基本支出总额 | 538.85万元 | 项目支出总额 | 440.72万元 | ||
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A/B) | 得分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2489.12万元 | 979.57万元 | 38%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目标1(20分):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 |||||
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造林面积 | 2000亩 | 3151亩 | |
数量指标 | 沙化土地治理 | 2103亩 | 2103亩 | ||
数量指标 | 造林补贴项目造林 | 1000亩 | 1000亩 | ||
数量指标 | 森林抚育 | 3000亩 | 3000亩 | ||
数量指标 | 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 | 2000亩 | 2000亩 | ||
数量指标 |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造林 | 1060亩 | 616亩 | ||
数量指标 | 创建湖北省森林城镇 | 1个 | 1个 | ||
数量指标 | 创建绿色示范村 | 10个 | |||
质量指标 | 造林面积合格率 | 85% | 8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造林带动就业人数 | 带动 | ||
生态效益指标 | 增加造林绿化面积 | 验收合格面积 | 验收合格面积 | ||
环境效益指标 | 森林覆盖率 | 增加 | |||
目标2(20分):加强资源管理保护,严控林木采伐,加强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打击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征占用林地审核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数量指标 | 林业执法人员执证率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森林资源案件查处率 | 98% | 98% | ||
森林资源采伐总消耗量 | 不突破省下达采伐指标 | 不突破省下达采伐指标 | 不突破省下达采伐指标 | ||
保护林地面积 | 现有林地面积 | 60876公顷 | |||
目标3(20分):防范化解重大生态安全风险情况,强化森林防火,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促进林业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控制在1‰以内 | 控制在1‰以内 |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火灾扑救率 | 99% | ||
数量指标 | 测报准确率 | ≧85% | ≧90% | ||
数量指标 | 无公害防治率 | ≧84% | 100% | ||
数量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0.38% | ≦0.38% | ||
数量指标 | 种苗产地检疫率 | 95% | 95%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病虫害生存空间 | 预防为主,重点监测,遏止蔓延 | 预防为主,重点监测,遏止蔓延 |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少疫区恐慌心理 | 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保护林农利益。 | 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保护林农利益。 | ||
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55万元,其中精准灭荒工作经费10万元,封山育林工作经费40万元,收费取消工作经费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一是造林任务:完成精准灭荒工程,造林面积3151亩,占计划2000亩的158%;完成沙化土地治理2103亩,占计划的100%;完成造林补贴项目1000亩,占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项目3000亩,占任务的100%;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2000亩,占任务的100%。重点打造10个绿色乡村、创建府河镇“湖北省森林城镇”。二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林地、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停止天然林、公益林商业性采伐,加大涉林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林业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预算管理水平提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绩效管理观念,提高林业局整体管理水平。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规定。依据上级批复的建设实施方案实施,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和监理制度等。二是加强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区林业局、财政局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门的技术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林业项目的予以兑付;对验收不合格的林业项目按验收标准进行整改或取消,整改验收合格后予以兑付。三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了监督、检查,对退耕还林、中央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进行公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优质高效。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表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曾都区林业系统2019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表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古树名树保护。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
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应由国家、省、市、区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指导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市、区指导下,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国家、省和市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前期论证、初审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组织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权利,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七)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九)监督管理区级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区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应急管理局在森林火灾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二、部门和所属决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纳入林业局部门决算的单位有11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区林业局、区森林公安分局,全额事业单位9个: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万店林业管理站、洛阳林业管理站、府河林业管理站、何店林业管理站、东城林业管理站、北郊林业管理站、南郊林业管理站(七个林管站汇总为林业管理总站填报)。
三、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 单 位 | 单位性质 | 编制人数 | 实有人员 | 退休人数 |
1 | 林业局机关 | 行政 | 6 | 23 | 15 |
2 | 林业公安分局 | 行政 | 11 | 11 | |
3 |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 | 3 | |
4 | 林管站(7个单位汇总)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2 | 22 | 5 |
5 | 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7 | 9 | 12 |
合计 | 48 | 48 | 32 |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2074.29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242.93万元,同比减少168.64万元,同比减少7.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0.78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236.79万元(上年支出总计2042.65万元,同比增加194.14万元,同比增加9.5%)。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94.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73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2.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6.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963.5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269.89万、津贴补贴104.52万、绩效工资128.34万、奖金187.27万、住房公积金66.42万、医疗保险费52.8万、职业年金10.2万、养老保险缴费89.24万、伙食补助19.91万,其他社会保险缴费9.93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03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951.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4.96万、水电费8.27万、邮电费6.18万、物业管理费2.48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5万、差旅费16.33万、维修(护)费11万、会议费0.2万、公务接待费0.81万、印刷费15.51万、咨询费5.44万、培训费3.89万、工会经费10.37万、福利费14.72万、委托业务费373.67万、劳务费246万、专用材料费10.86万、租赁费110.57万、其他交通费16.99万、税金及附加0.27万,其他商品服务类支出26.88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7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22.01万元、其他0.72万元等)
4.其他支出298.76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117.324万等)
决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9年决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9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0.1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9.5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放工资人员增加及工资、费用自然增长;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度支付。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13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2万元,比去年增加193.29万元,项目支出799.72万元,比去年减少29.52万元。原因: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放工资人员增加及工资、费用自然增长;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次年度支付,造成了项目支出减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7.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6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8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14批次、人数102人。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18万元,同比增长29%. 原因:林业工作经常需要野外作业,加之执法力度增加,产出的交通费用增加。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2.41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人员、借用人员无法纳入公用经费预算,预算超支过多。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71.16%。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6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要求做好年度预算的编报工作。二是严格预算执行,没有预算一律不得支出。三是积极配合省、区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的绩效评价管理。
附件:2019年度林业系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 曾都区林业局 | ||||
基本支出总额 | 1423.57万元 | 项目支出总额 | 799.72万元 | ||
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A/B) | 得分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3990.48万元 | 2236.79万元 | 56%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目标1(20分):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 |||||
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造林面积 | 2000亩 | 3151亩 | |
数量指标 | 沙化土地治理 | 2103亩 | 2103亩 | ||
数量指标 | 造林补贴项目造林 | 1000亩 | 1000亩 | ||
数量指标 | 森林抚育 | 3000亩 | 3000亩 | ||
数量指标 | 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 | 2000亩 | 2000亩 | ||
数量指标 |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造林 | 1060亩 | 616亩 | ||
数量指标 | 创建湖北省森林城镇 | 1个 | 1个 | ||
数量指标 | 创建绿色示范村 | 10个 | |||
质量指标 | 造林面积合格率 | 85% | 8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造林带动就业人数 | 带动 | ||
生态效益指标 | 增加造林绿化面积 | 验收合格面积 | 验收合格面积 | ||
环境效益指标 | 森林覆盖率 | 增加 | |||
目标2(20分):加强资源管理保护,严控林木采伐,加强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打击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征占用林地审核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数量指标 | 林业执法人员执证率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森林资源案件查处率 | 98% | 98% | ||
森林资源采伐总消耗量 | 不突破省下达采伐指标 | 不突破省下达采伐指标 | 不突破省下达采伐指标 | ||
保护林地面积 | 现有林地面积 | 60876公顷 | |||
目标3(20分):防范化解重大生态安全风险情况,强化森林防火,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促进林业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控制在1‰以内 | 控制在1‰以内 |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火灾扑救率 | 99% | ||
数量指标 | 测报准确率 | ≧85% | ≧90% | ||
数量指标 | 无公害防治率 | ≧84% | 100% | ||
数量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0.38% | ≦0.38% | ||
数量指标 | 种苗产地检疫率 | 95% | 95%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病虫害生存空间 | 预防为主,重点监测,遏止蔓延 | 预防为主,重点监测,遏止蔓延 |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少疫区恐慌心理 | 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保护林农利益。 | 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保护林农利益。 | ||
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55万元,其中精准灭荒工作经费10万元,封山育林工作经费40万元,收费取消工作经费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一是造林任务:完成精准灭荒工程,造林面积3151亩,占计划2000亩的158%;完成沙化土地治理2103亩,占计划的100%;完成造林补贴项目1000亩,占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项目3000亩,占任务的100%;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2000亩,占任务的100%。重点打造10个绿色乡村、创建府河镇“湖北省森林城镇”。二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林地、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停止天然林、公益林商业性采伐,加大涉林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林业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预算管理水平提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绩效管理观念,提高林业局整体管理水平。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规定。依据上级批复的建设实施方案实施,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和监理制度等。二是加强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区林业局、财政局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门的技术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林业项目的予以兑付;对验收不合格的林业项目按验收标准进行整改或取消,整改验收合格后予以兑付。三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了监督、检查,对退耕还林、中央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进行公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优质高效。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表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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