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0-10-20 17:04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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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表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

(四)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风险管理。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二十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

(二十二)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二十三)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二十四)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和所属决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政策法规股;(三)登记注册股;(四)信用监督管理股;(五)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股;(六)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督管理股;(七)广告监督管理股;(八)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九)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和认证股);(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十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十二)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化妆品监管股);(十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十四)知识产权股;(十五)财务审计股;(十六)人事教育股;(十七)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十八)价格监督检查股;(十九)科技与信息化股。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90人(行政编制90人+事业编制0人)

实有在职人数204人(行政编制156人+事业编制48人)

离退休人数126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4104.92万元(上年收入总计5316.36万元,同比减少1211.44万元,同比减少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4.92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3864.40万元(上年支出总计4807万元,同比减少942.6万元,同比减少19.6%)。包括:原工商局、原食药监局及原市质监局曾都分局3月份合并后,大量行政及项目开支大副压缩。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3286.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93.50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84.3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218.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504.28万元、津贴补贴646.27万元、奖金888.79万元、住房公积金395.45万元、医疗保险费276.74万元、伙食补助费14.5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8.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8.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1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95.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9.18万元、印刷费43.27万元、水电费44.61万元、邮电费4.28万元、物业管理费21.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9万元、差旅费25.88万元、维修(护)费46.08万元、会议费0.63万元、租赁费1.74万元、培训费1.57万元、购置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1.97万元、工会经费26.78万元、福利费47.43万元、专用材料费2.97万元、劳务费22.17万元、委托业务费7.77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30.2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3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6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抚恤金44.06万元、生活补助1.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万元)

4.其他支出(资本性支出)1.31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1.31万元)

决算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19年决算支出比上年减少9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86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后资产整合不需要采购办公设备;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设备少量购置。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38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6.19万元,比去年减少1133.31万元,项目支出258.21万元,比去年增加190.6万元。原因:本年度机构改革后资产整合后基本支出大幅下降,各类专项经费大幅上升。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4.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9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23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9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人数252人次。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1.25万元,同比减少27.79%. 原因:本年度机构改革后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支出大幅下降。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3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47万元,降低6.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性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7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5.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62%。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23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资金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通过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好以下工作:1、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底线。2、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商事制度改革落地生效。3、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4、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有效维护了全区的生产生活及市场安全。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更好的服务企业、通过强监管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力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购物和消费各种商业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安全。

附件:2019年度曾都区市场监管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区市场监管部门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0年4月30日




总分:100分

单位名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基本支出总额

271

项目支出总额

271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A/B)

得分
  (20分*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271

271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目标1(80分):

产出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所有产品的生产、流通安全率

不低于95%

100%

40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不低于85%

90%

40







目标2(XX分):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约束性指标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合规性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打击传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19年办理传销和直销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6件,无1件适合错误。;二是打击传销效果显著,共处罚金100万余元,有效净化我区市场环境,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满意度达到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办案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加强打击传销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件:《2019年度打击传销项目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打击传销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0年4月30日




总分:100分

项目名称

打击传销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实施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专项       □    3、中央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
  资金总额

8万元

8万元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传销和直销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16

16

10

质量指标

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无1件适合错误

无1件适合错误

10

时效指标

本年度内完成

本年度内完成

本年度内完成

10

成本指标

监管经费8万元

8万元

8万元

10

效益指标
  (4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罚没收入

100万元

100万元

20

社会效益指标

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满意度

87%

90%

2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19年,全区新增个体户27518家,同比增长65.97%;农专62户,同比减少40.95%;企业2498户,同比增长41.93%。2019年,我区应参加年报主体总量为63069户,年报率为91.04%。规范处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移入537户,移出85户,企业信息修复1户。全年“双随机”不定向抽查两个批次,共计1073户。深入推进“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我局共推送信息3952条,各相关部门下载3578条,下载率达到90.54%。对辖区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情况进行逐一清理、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亮照亮标率达到92%。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200户,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00多户,删除违法信息25条,查处违法案件17件。开展了涉农收费、转供电收费、违规涉企收费、商品房市场、节日市场和旺季旅游市场等价格检查,对教育、医疗、公墓、殡葬行业等公益性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共办理价格违法案件47件。全区新增注册商标119件,同比增长40.39%,注册量105件,同比增长67.05%。新增专利申请985件,同比增长26.77%,专利授权量510件,同比增长25%,发明专利申请94件,专利授权15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7件。有效服务我区市场经济主体,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满意度达到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经费保障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件:《2019年度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0年4月30日




总分:100分

项目名称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实施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专项       □    3、中央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
  资金总额

30万元

30万元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新设立经济户数

1万户

1万户

10

质量指标

市场不合格商品率

不超过10%

10%

10

时效指标

发放问卷调查

不少于100份

100

10

成本指标

注册证照、文书、表格印发和委托质检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30万元

30万元

10

效益指标
  (40分)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不低于90%

90%

4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3、监督抽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19年食用农产品抽检738个批次,合格率98.2%;完成食品快速检测5412个批次。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案件166件。药品抽检35批次。不合格抽检食用农产品处置办结率100%。食品药品安全度95%,社会公众参与度100%,公众满意度达到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件:《2019年度监督抽检项目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监督抽检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0年4月30日




总分:100分

项目名称

监督抽检经费

主管部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实施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专项       □    3、中央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
  资金总额

20万元

20万元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食品、药品抽检

700批次

773批次

10

质量指标

食品快检

5000批次

5412批次

1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底

2019年12月底

10

成本指标

委托业务费和监督抽检其他相关支出

20万元

20万元

10

效益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指标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办结率

100%

100%

4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3万元,执行数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食品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餐饮领域各类专项整治35次;抽检738个批次,合格率98.2%;完成食品快速检测5412个批次。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案件166件。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校园及其周边“三小”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指导56家学校食堂全面改造升级,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确保学生用餐安全。目前,公办学校的明厨亮灶率达90%,私立的学校达到40%。完成第二批44家餐饮单位远程监控的安装。开展小餐饮示范店创建工作,已将32家经营户评定为2019年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自2016年以来,连续四年共验收合格小餐饮店1055家,共有151家小餐饮店获得“绿色放心早餐示范店”称号;二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及许可工作,对辖区26家拟筹建、变更的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施,防止出现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开展了6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力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购药用药安全。共立案查处各类药械违法违规案件21件。共抽检药品35个批次,合格率为100%。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率100%,服务对象和公众满意度达到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件:《2019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0年4月30日




总分:100分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实施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专项       □    3、中央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
  资金总额

143万元

143万元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食品生产和药品流通监管企业覆盖率

90%

92%

10

质量指标

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办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底

2019年12月底

10

成本指标

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案件查办

22

22

10

效益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率

100%

10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2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5、食品药品违法举报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开展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通过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相关工作,提升了全民关注、参加食品药品安全中来,提高了人民生活的食品药品安全参与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加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件:《2019年度食品药品违法举报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食品药品违法举报奖励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0年4月30日




总分:100分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违法举报奖励经费

主管部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实施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专项       □    3、中央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
  资金总额

10万元

10万元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奖励违法举报人

100%

100%

10

质量指标

举报案件办结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底

2019年12月底

10

成本指标

发放举报奖金和其他相关支出

10万元

10万元

10

效益指标
  (40分)

满意度指标

举报人满意度

90%

90%

4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6、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19年开展新《消法》等消费教育培训人次1万余人次,开展“3·15”纪念活动及新《消法》宣传活动3场次;社会公众参与度100%,新《消法》在消费者中的普及率80%,有效提高消费者素质,营造绿色和谐的消费环境,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满意度达到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件:《2019年度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0年4月30日




总分:100分

项目名称

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实施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专项       □    3、中央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
  资金总额

5万元

5万元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开展消费教育培训人次

1万人次

1万人次

10

质量指标

社会公众参与度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新《消法》在消费者中的普及率

80%

80%

10

成本指标

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次数

10

10

10

效益指标
  (4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

500

500

20

社会效益指标

商品质量投诉率下降

8%

8%

2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7、小餐饮整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开展小餐饮示范店创建工作,已将32家经营户评定为2019年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自2016年以来,连续四年共验收合格小餐饮店1055家,共有151家小餐饮店获得“绿色放心早餐示范店”称号。通过“小餐饮整治”相关工作,提升了全区小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水平,提高了人民生活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加强小餐饮整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件:《2019年度小餐饮整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小餐饮整治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0年4月30日




总分:100分

项目名称

小餐饮整治经费

主管部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实施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专项       □    3、中央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
  资金总额

50万元

50万元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户数

不低于30家

32

10

质量指标

按规定标准整修

达到标准100%

100%

1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底

2019年12月底

10

成本指标

发放整规奖金和其他相关支出

50万元

50万元

10

效益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指标

食品安全率

100%

10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2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8、质量监督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19年检查电梯863台,督促183台进行检验,核查电梯安装现场12个,抽查12家维保单位,约谈5家;对辖区涉氨企业和气瓶充装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建立设备台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设备档案等,督促检验气瓶4800余只,报废气瓶2700只。对大润发商场、中心医院、碧桂园小区等共11家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全面检查,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85家,下达指令书 19份,对9起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对辖区内16家危化罐式车获证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整改。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生产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校服、校园跑道原材料的企业,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处18起。督促曾都辖区内18家眼镜制配企业(个体)进入了湖北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并按照配镜设备使用年限申请报检和周期检定。开展燃油加油机监管和强制检定行动,对辖区37个加油站内的270条加油枪经检定合格后实行统一铅封管理。对校园、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进行了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件:《2019年度质量监督管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质量监督管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0年4月30日




总分:100分

项目名称

质量监督管理经费

主管部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实施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专项       □    3、中央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
  资金总额

5万元

5万元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检查电梯台数

不低于800台

863

10

质量指标

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不低于80家

85

1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底

2019年12月底

10

成本指标

质量安全监管

5万元

5万元

10

效益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指标

特种设备安全率

100%

100%

4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加强各类项目的监管和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年度预算合理化安排资金的使用。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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