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当提交的材料(旅馆业):
(一)《特种行业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带来复核)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微信公众号“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经营场所地理位置方位图及场所部局、房屋结构和房间、床铺分布平面图。(百度定位酒店位置截图和装修设计图纸)
(五)从业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花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
所提供的复印件需注明:“该复印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本人签字并摁手印
(六)住宿验证登记、访客登记、贵重物品寄存、值班巡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可网上查询后根据酒店实际情况编写)
(七)拟设旅馆的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要求,知晓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八)拟设旅馆房屋建筑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要求,知晓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三方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九)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及按照公安机关指定方式报送旅馆信息、旅馆从业人员信息和旅客住宿实名登记等信息。
(十)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要求,安装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及按要求保存数据。(视频监控保存60天)
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申请开办的旅馆拟设置在包含有居民住宅的建筑物中,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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