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长期空置公租房面向社会出租的办理程序
  • 发布日期:2026-02-13 09:28
  • 信息来源: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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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申请人向随州市曾都区住房保障和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二)审核。随州市曾都区住房保障和物业服务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三)选房、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经审核符合承租条件的,由随州市曾都区住房保障和物业服务中心安排选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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