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 发布日期:2025-08-08 16:20
  • 信息来源: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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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在市城区就业创业;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有固定经营场所;

3.在市城区连续缴存养老保险 12 个月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城区无房产。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已享受住房保障的,不得再申报租赁补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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