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哪些条件?
  • 发布日期:2026-06-11 11:08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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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 18 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 60 周岁,祖

母、外祖母年满 55 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

孙子女未满 18 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

满 18 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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