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与《规定》
  • 发布时间:2025-06-11 11:02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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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公司法》与《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整为不超过五年,此规定是法律对存量公司提出的强制性要求,若公司未依法进行调整,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公司未按照本规定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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