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消费投诉处理部门的原则例外情形
  • 发布日期:2024-04-03 10:2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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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质量责任的例外:投诉中涉及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建筑工程质量和军工产品除外),因此,以下事项均不包括产品质量问题。

(二)广告宣传的例外:《广告法》第六条确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广告行业主管地位,所以,以下事项均不包括广告行为。

(三)价格管理的例外:依据《价格法》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所以,各地应当根据地方政府确定的发改委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分工,依法处理价格纠纷,以下事项,均不包括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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