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长期资产,专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 发布日期:2026-02-04 10:54
  • 信息来源:曾都区税务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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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附件:《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 》规定,第五条 纳税人取得长期资产,专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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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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