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严禁安排女职工加班?
  • 发布日期:2026-04-13 09:54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徐玥莹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对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对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