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与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办理对象: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提交资料:
1.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原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随州农商银行或邮政银行卡
6.毕业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诚信承诺书(原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