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发布日期:2026-08-03 09:40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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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与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办理对象: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提交资料:

1.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原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随州农商银行或邮政银行卡

6.毕业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诚信承诺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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