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退役军人如何办理就业奖补?
  • 发布日期:2026-07-10 10:39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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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办理对象:吸纳1年内退役军人(上年度退役军人)的企业。

提交资料:

1.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原件一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工资表或银行流水(需加盖骑缝章)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地址: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联系电话:0722-332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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