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办理对象:吸纳1年内退役军人(上年度退役军人)的企业。
提交资料:
1.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原件一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工资表或银行流水(需加盖骑缝章)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地址: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联系电话:0722-332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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