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
  • 发布日期:2024-06-17 16:39
  • 信息来源:曾都区教育局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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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一、二、三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给学校。

对于一年制的中职学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一年的免学费资金补助;两年制的中职学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两年的免学费资金补助。

对经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高于2000元的,除按2000元标准进行补助之外,高出部分昀免学费缺口按中职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同步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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