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10-26 14:35
  • 信息来源: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编辑: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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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2026年10月15日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中共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的通知》及省、市、区深化扫黑除恶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于2026年8月至2027年7月,在全区自然资源 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自然资源和 规划行业监管职责,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系统治理,以打击“沙霸”“矿霸”为牵引,聚焦耕地保护、 矿产监管、土地征收、国土空间治理、项目工程领域等主责主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健全行刑衔接和部门联动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巩固常态化扫黑除恶成果,护航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和经济 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步骤

( 一 )动员部署摸排阶段(2026年8月底至10月)

迅速动员部署,明确整治任务、风险清单和时限要求,边部署边摸排边移交;加强宣传发动,公布举报渠道,引导 群众举报“沙霸”“矿霸”、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违法占用土地等线索;同步梳理台账,全面排查土地矿产、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按规定移交处置,形成震慑。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26年11月-2026年12月)

配合政法机关打击一批行业黑恶团伙,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聚焦盗采高发区域和新型违法形态,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依法查处、及时移送;强化行刑协 作和“三书一函”整改,建立清单、限期销号。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1月-2027年6月)

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对久攻未破案件逐案起底、包案攻坚、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对已办结案件对照台账和 政法机关反馈逐项复查,防止反弹回潮;总结工作经验,补齐制度短板,构建长效治理格局,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重点任务

(一)立足行业职责,深排细查涉黑涉恶线索。结合行政执法、日常巡查、行政审批、信访接待、12345热线、项目监管、案件复盘等途径,聚焦土地征收、矿产开采、土地 整治等重点环节,排查涉黑涉恶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压实各股室(单位)、所排查责任,督促其在执法检查和纠纷处置中主动发现苗头,严格实行线索闭环管理。对同一组织、人员多次涉及同类案事件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报区扫黑办备案;对久拖不决、群众反复举报的, 配合开展提级核查、异地核查。确保存量清仓、新增动态清零。

(二)依法精准打击, 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立足行业主 管职责,协同公安、纪检监察、检察、审判机关开展工作。

重点打击“沙霸”“矿霸”、非法盗采越界采矿、非法占地、暴力干扰征地拆迁、阻挠行政执法、土地项目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配合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及时移送行 业监管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协助做好涉案不动产、矿业权等行政协查。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涉嫌刑事犯罪坚决移送公安,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置;对阻力大、干扰多的案件,配合提级查办、指定管辖。

( 三 )聚焦监管短板,系统整治行业乱象。 紧盯违法占地、非法采矿、土地倒卖、征地拆迁乱象、矿山修复项目监 管漏洞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补齐审批、巡查、监管短板,强化源头防控。规范土地整治、地灾治理、生态修复项目招投标管理,排查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等风险。做实“三书一函”办理,落实“一案一整治”,堵塞制度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拓展治理成效。总结线索摸排、乱象治理、行刑衔接、部门协同等经验,完善土地、矿产、规划、执法监管制度,健全风险预警、日常巡查、联合执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典型案例和突出乱象,完善项目发包、动态监管、案件移送等制度链条,巩固治理成效,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法规与执法监督股),各股室(单位)、所明确1名专职联络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排查走过场、线索瞒报漏报、整治不力的通报约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二)强化部门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线索 移送、联合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对重大盗采、强揽工程案件,及时报请区政府统筹协调,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确保涉黑涉恶问题依法及时处置。

(三)严格信息报送。 各股室(单位)、所按要求报送线索摸排台账、问题整治清单和工作进展;重大线索、突发案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专报。不定期开展下沉督导,对排查流于形式、线索长期零上报、整改敷衍的单位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严格执行线索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安全,严禁压件不办、选择性销号、跑风漏气,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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