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办事处,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推动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23年第17号)及年度工作安排,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5年3—4月。
二、评估机构和对象
评估机构:湖北五合(高新区)律师事务所
评估对象:各镇、办事处,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评估内容
(一)对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宣传培训、投诉举报受理处理等。
(二)对2023年、2024年出台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第三方评估,包括审查范围是否全面、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
五、评估方法
评估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资料查看、文件抽查方式进行。
(一)资料查看。被评估的单位将工作机制建设、宣传培训、存量清理(附表1)与增量审查(附表2)、投诉举报受理处理等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形成台账。于2025年3月20日前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汇总后统一交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文件抽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被评估单位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有效政策措施进行现场抽查,收集汇总后统一交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成效。在公平竞争审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是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主动担当起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责任,做好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第三方评估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被评估单位要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估工作、敷衍应付评估活动,要主动、全面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要正确对待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原因,不断提升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真正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政策措施的起草和决策过程中,有效防范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本次评估结果将以适当方式报告区政府或向社会公开披露。
联系人:金静
联系电话:0722-3237855 QQ:664383929
附件1: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3年-2024年新增政策措施统计表
曾都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政策措施名称 | 文 号 | 类 别 | 出台时间 | 清理意见 |
1 | |||||
2 | |||||
3 |
填表单位: (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1. “类别”栏应选填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
2. “清理意见”栏应填报有效、废止、失效、修订或因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例外规定继续保留。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应列明具体条款内容及修订方案。
附件2
2023年-2024年新增政策措施统计表
填表单位: (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政策措施名称 | 文 号 | 类 别 | 出台时间 | 是否进行公平 竞争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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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 |
填表说明:“类别”栏应选填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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