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都区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6-28 17:1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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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

根据《湖北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精神,为补齐曾都区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短板,完善我区农村充电设施布局,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曾都区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曾都区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24 年 6 月 28 日




曾都区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湖北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3〕26号、《湖北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24〕9 号精神,补齐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短板,完善我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充电设施布局,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现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等政策机遇,积极补全有效覆盖的农村充电网络,提高城乡充电服务均等化水平,创新有力支撑的建设运营模式,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和使用体验,统筹带动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适度超前、促进消费。推进部分农村充电设施建设先行,以桩促车带动消费,让新能源汽车“出得了城、进得了村、回得了家”。

——政府统筹、整体规划。实行政府统筹,加强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曾发集团作为投资建设主体,以“统建统营”模式整体推进。

——因地制宜、科学配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分重点、分步骤推进村级充电设施建设,合理建设快慢结合的充电设施。

2024 年,依托 45 个行政村建设充电设施,先行村每个村新建 1 个快充桩和 1 个慢充桩。2025 年及以后,根据车、桩、网发展实际,进一步接续建设、提质加密。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规划布局

1.优化布局。明确建设地点、布局规模、标准规范、建设时序、用地需求和充电容量等,结合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滚动优化农村充电设施网点布局。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各镇办、管委会

2.规范标准。执行农村充电设施设备、建设、验收、接入规范标准,推行标准化建设运维作业,保障充电设施接入全省统一平台和安全可靠运行。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统一实施建设

在具备配电网承载能力的行政村全面开展充电设施建设,优先推进各地经济强村、人口大村、旅游名村、交通节点村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延伸至偏远村庄。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曾发集团、区供电公司、各镇办、管委会

(三)统一运营管理

1.实行统一运营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运营企业对农村充电设施实施统一运营管理。建立投资主体、运营企业和村集体三方成本分摊、利益分享的分配机制。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曾发集团、区供电公司、各镇办、管委会

2.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充电设施利用率和故障处置能力,定期对公共充电场所开展安全巡查。加强对运营企业运维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农村充电设施运维问题发现、通报、整改、反馈的全链条、闭环式管理机制。发挥村集体属地管理优势,做好充电设施的日常管护。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办、管委会

3.完善平台服务功能。全区农村公共充电设施统一接入湖北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收费监测等功能。提升信息实时性、准确性,优化群众找桩充电体验。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帮助运营企业快速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提升设施可用率。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5 月 9 日-31 日)。区发改局会同区供电公司对拟建充电桩位置进行全面摸排,统筹考虑用桩便利、电力接入、通信覆盖、施工成本等因素,形成 2024 年充电桩建设位置清单,报送省能源局审核。

(二)施工准备(6 月 1 日-15 日)。曾发集团按照省能源局审核同意的充电桩建设位置清单及充电基础设施选型标准,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三)建设实施(6 月 16 日-30 日)。曾发集团和区供电公司按照充电基础设施选型、技术和验收标准,分别开展施工建设、设备安装和接入平台、检测调试等工作。

(四)验收运营(7 月 1 日-15 日)。区发改局委托区供电公司进行验收,确保行政村充电设施统一接入湖北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达标投产、档案移交、项目后评价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健全工作机制。区政府统筹开展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区发改局全面摸排基本情况,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为农村充电设施建设和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营造良好氛围。

完善支持政策。各地各部门在农村充电设施建设用地、场地租金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区财政局拨付省级建桩奖补资金及初期运营补贴。区供电公司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大投入,提高配电网供电裕度﹔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服务,建立各类充电设施用电报装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强化安全监管。压实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对充电设施及其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充电设施完好、安全可用。依法依规对农村充电设施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及备案抽查。鼓励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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