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491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曾市监函【2024】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9-26 17:03
编辑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徐玥莹
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曾都区食品 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9-26 17:03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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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充分发挥快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筛查”作用,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快检工作,现结合2024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制定计划如下:

一、总体原则

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菜篮子”质量安全问题,发挥食品安全快检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快检工作程序和问题产品处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快检任务,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各所食品安全快检批次。

1.任务及进度安排

根据年度快检批次数不少于10批次/千人目标。2024年全区计划完成快检任务不少于8000批次。11月20日前,全区完成食用农产品年度快检目标任务,四个季度的完成率累计应分别达到15%、50%、80%和100%。

2.快检品种和项目

以农批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电商仓储等为快检重点场所;在现有以蔬菜农残快检为主的基础上,逐步提升水果、鲜蛋、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快检比例;结合《湖北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检测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鲜蛋中兽药残留,畜禽肉及副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氧氟沙星等禁用、停用药物等项目。

(二)开展“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

1.活动内容

各所要在农贸市场、超市、社区广场、中小学校园等地,通过快检车巡回检测或快检箱设点检测等方式,免费提供食品快检“你送我检”便民服务。及时告知和解读检测结果,迅速处理不合格产品,将风险隐患拦截在餐桌前;同科学解答群众咨询,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2.活动重点

食品股负责在快检车和设点快检现场统一设置“食品快检‘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横幅和快检结果公示牌,各所协调辖区内市场或学校或社区等开展活动,选派快检技术骨干参与,确保检测快速准确,并在第一时间向群众反馈检测结果。快检结果显示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告知群众立即停止食用。

3.活动宣传

各所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中高考、节庆假日、重大会议等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你送我检”活动进市场、进社区、进校园,提升活动影响力。每周开展1次快检车巡回检测,做到全年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利用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渠道,广泛动员宣传报道,形成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食品快检工作,确定快检车巡回检测路线和设点快检现场,积极宣传报道和广泛发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二)强化人员培训。各所积极参加快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备原理、操作规程等培训,培养骨干人才,提升快检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三)强化程序规范。各所要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国市监食检规〔2023〕1号)要求,使用国家规定的快检方法开展抽查检测,真实客观记录快检过程、数据和结果信息。采样时对样品编号登记和标注唯一性标识,填写《食用农产品快检采样单》,快检结果填写《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登记表》,并在“鄂食安”平台“食用农产品快检”模块(以下简称平台)规范录入快检信息。

(四)强化信息归集。各所要在规范建立快检工作纸质台账的同时,及时将快检信息录入平台

)强化隐患排处。各所要充分发挥快检的筛查预警作用。对快检结果显示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通知被检测单位暂停销售有关产品,要及时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涉及农业生产环节的通报农业农村部门,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请各所按照要求报送《食品快检“你送我检”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于11月19日前将年度快检工作总结报送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人:孙媛媛,电话:0722-3227622,邮箱:838741219@qq.com。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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