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6-10-13 14:56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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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1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6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一、随州市曾都区和润蒋岗超市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6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随州市曾都区和润蒋岗超市销售的腊鸭腿开展抽样检验检测,抽样单编号:SBJ26421300491941663,样品名称:腊鸭腿,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上述不合格食品是当事人于2026年1月21日向武汉市洪山区蔡腊香肉制品经营部采购,共2件,单价100元/件,货款合计200元。至2026年7月16日抽检时全部售罄,售价6.9元/只,货值金额420.9元,违法所得220.9元;8月12日现场检查,该批次腊鸭腿已无库存。当事人8月12日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当日张贴召回公告;购买者为附近流动居民,无食品退回,暂未收到相关食品安全投诉。 当事人建立进销货台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第七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二、随州银泰新世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新生活超市文峰店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9日,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随州银泰新世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新生活超市文峰店销售的红薯开展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XBJ26421303470331785ZX,样品名称:红薯,检验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红薯系当事人于2026年6月27日向孝感市陈四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采购,购进数量为15kg,购进单价为4.5元/kg,支付货款67.5元。截止2026年7月6日,该批次15kg红薯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线上销售3kg,由抽检机构购买,销售价格为6.54元/kg,扣减平台优惠后实际取得销售款为18.44元;线下销售12kg,销售价格为5.96元/kg,销售金额为71.52元。线上、线下销售金额合计为89.96元,扣除进货成本后获利22.46元,违法所得为22.46元,货值金额为89.96元。当事人收到上述抽检不合格红薯的检验报告后,于当日张贴召回公告,因该批次红薯的销售对象为附近的居民(流动散客),暂无消费者退回,亦未接到关于上述红薯的食品安全问题投诉。当事人建立进销货台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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