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公布第五期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进一步督促辖区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织密网络餐饮安全防护网。
案例一:曾都区某甜品店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造假案
基本案情:2026年9月15日,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对随州市曾都区某甜品店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公示的从业人员杨某《湖北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中,体检日期及有效期存在明显涂改痕迹。经向该证明出具机构核实,确认该份健康证明系伪造。同时查明,该店在岗从业人员共2名,除杨某外,另一名从业人员未办理有效健康证明。
处理结果: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问题立案调查。其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警示意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法定凭证,也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涂改、伪造健康证明,不仅反映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更可能掩盖传染性疾病风险,直接威胁消费者健康安全。网络餐饮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确保在岗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禁弄虚作假。
案例二:曾都区某香园餐饮店销售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6年8月6日,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抽检公司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柠檬凤爪进行食品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柠檬凤爪中检出过氧化氢。经查,当事人上述柠檬凤爪的上游供应商为随州市曾都区某食品部,生产厂家为温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同时另有3家餐饮店从同一渠道进货销售。
处理结果: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在案件办理中发现,当事人、上游供应商随州市曾都区某食品部及生产厂家温州某食品有限公司,以及下游3家供货餐饮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警示意义:本案从下游餐饮店销售环节入手,顺线追查至上游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实现了全链条追溯。对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体现了行刑衔接机制在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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