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日期:2021-11-30 09:50
  • 信息来源:
  • 编辑:张艳艳
  • 【字体:
打印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大气领域面源污染管控和治理的工作存在突出短板。

整改目标

突出工业特别是工业涂装、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加强联防联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较2015年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5%15%10%,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

整改措施

深入实施《随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有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两禁”(禁鞭、禁烧)、“三控”(严控施工扬尘、严控道路扬尘、严控燃煤锅炉)、“四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柴油货车)排气污染治理、烧烤油烟污染治理、油气回收治理)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加大工业污染、面源污染、移动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

1.2020年曾都区PM2.5浓度37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6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87.2%,完成了全年空气质量目标考核任务。

2.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国家秸秆利用系统2020年数据显示,曾都区2020秸秆综合利用为91.01%,较上年度有所增长。建立“供应链”体系。按照“村有点、镇有中心、区有收储公司”的规划,引入社会资本成立区级秸秆收储公司,新建村级秸秆收储点15个,实现了全域覆盖,全年秸秆“收、储、运”能力达到25万吨。系统化解决秸秆补贴,争取上级资金200万元,用于秸秆终端补贴,对收储,五化利用量大的企业进行补贴,引导更多的市场化运作。同时在各村采取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印发资料、悬挂标语、广播“村村响”等方式,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宣传教育,并组织专班开展不间断巡查。今年以来,先后开展联合巡查近10次,组织无人机巡飞10余架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0余人次,累计查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7起、罚款2350元,工作约谈6人。

3.持续推进“禁鞭”工作。按照政府划分的禁鞭区开展日常巡查,同时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传统节日加强巡查,劝导市民文明祭祖、文明过节,不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做好源头管控,对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及各销售点进行核查,要求其规范销售行为,并做好进、销、存台账以备查验。对无证经营及私自购买、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定期组织收缴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销毁活动。2021526日,区公安分局会同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收缴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集中进行销毁,其中烟花426件,鞭炮181件,玩具烟花50余件,价值约11万余元。

4.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通过人工巡查、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对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烧烤油烟等加强监管,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对涉气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做好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5.推进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VOCs污染治理。引导程力集团、东正专汽等骨干企业开展材料及工艺替代工程,推广环保涂料应用。截至目前,在生产的专汽资质企业均已按要求建成环保涂装车间或环保喷漆房。同时督促企业根据产量产能,调整涂装车间整体布局,建设配套专业喷涂房或生产线。鼓励企业用轻量化镁铝合金类罐体代替传统铁罐剔除喷漆工序。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对专用汽车制造、包装印刷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企业台账及VOCs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涉VOCs企业43家,对31家存在问题企业下达督办通知书,同时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加强印刷、专汽喷涂等行业企业监管。

6.深入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曾都区纳入淘汰改造任务范围的燃煤(薪)锅炉共计125台,已全部完成淘汰或改造。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对不符合标准和条件、过剩产能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建设。优化新能源布局,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培育拓展天然气市场,大力发展天然气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城市燃气管网,有序推进燃气管网向乡镇延伸覆盖。

根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1113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