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在固废清理和监管上存在部门重视不足、源头管控不紧、设施建设不齐、日常监管不严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巩固“清废行动2018”及长江经济带固废大排查行动工作成果,构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1.开展重点区域存量固废排查。坚持以沿河、沿湖等区域为重点,组织经信、环保、卫健等部门,深入乡镇、社区、企业一线,对辖区内所有涉及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源头和处置能力拉网式清查。组织交通运输部门对危险废物运输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摸清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不包括生活垃圾)的存量和污染现状,查清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基本情况,推进我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2.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和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禁止向河流、渠道、水岸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3.研究控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管及应急处置措施,构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严格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管理,77家企业完成2020年度危废年报申报,36家医疗单位完成2020年度医废年报申报,36家企业完成一般工业固废年报申报,129家企业单位完成2021年度管理计划申报,督促全区涉辐射安全的25家企业单位完成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年报、管理计划申报。
2.迎接了市、区两级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曾都区5家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2家废铅蓄电池试点单位集中转运点、41家废铅蓄电池试点单位收集网点、8家机动车一类维修企业和50家机动车二类维修企业进行了培训。
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废重点企业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截止9月份累计出动人员40余人次对一片净环保、宏泰、中心医院、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公司危废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根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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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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