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我区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第三批共6件(编号SD2SZ202312050003、SD2SZ202312050008、SD2SZ202312070008、SD2SZ202312100002、SD2SZ202312110002、SD2SZ20231215000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编号SD2SZ202312050003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举报“1、曾都区南郊曾都一中外环长岭岗村二组入口右边有一家汽车改装厂(没有名称,门口写着二手饲料交易中心),每天天晴就喷油漆,产生的气味熏人;2、位于汽车改装厂旁边运国汽车停车场里面有一家废品回收站(没有名称),有人回收毒气罐,里面装有乙醇、氦气等有毒气体,导致我们需要戴口罩出行。希望尽快处理这两个问题。”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经查:
(一)信访人反映的汽车改装厂为随州市沃达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位于随州市曾都区炎帝大道朱家湾租赁场地,其法定代表人为贺暄皓,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该公司于2023年8月投产经营,主要从事二手散装饲料车、畜禽运输车收售业务。
(二)信访人反映的废品回收站位于随州市曾都区炎帝大道朱家湾租赁地内,其全称为:曾都区宫欣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公司法人为:宫欣欣。该公司于2023年9月投产经营,主要从事废铁回收,主要收取社会、工厂再生废铁,对1mm厚度以下的废铁打包出售,对2-5mm 厚用的废铁,使用龙门剪剪切加工处理后再出售,对于6mm厚度以上的废铁,集中存贮至30吨左右后,请持有有氧切割资格证的师傅加工后出售。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南郊街道办事处和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其:
一、随州市沃达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车辆喷电话号码必须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不得在室外或露天喷涂。
二、口头告知曾都区宫欣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收购废弃的乙醇罐、氦气、液化气罐等有毒有害的废弃罐。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2024年4月8日和4月10日,南郊街道办事处和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上述2处点位进行巡查时,随州市沃达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已停止室外露天喷涂行为,现场未见有喷枪、地面未见油漆痕迹。在曾都区宫欣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其有收购废弃的乙醇罐、氦气、液化气罐等有毒有害的废弃罐等。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二、编号SD2SZ202312050008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春村七组村民将垃圾都倒在村集体堰塘里,破坏生态环境。”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曾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俊涛、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彭劲松高度重视,现场指导整改。
2.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村两委成员和村七组住户召开户主现场会议,倡导全组村民齐动手,共同治理堰塘污染问题。
3.组织38余名人员进行清理,出动车辆8余次。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经过清理后,目前堰塘水面清洁无杂物。
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新春村七组:1.在堰塘周边增设垃圾桶并及时安排专人进行清理;2.加强对村属堰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3.对周边住户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引导,倡导美丽家园共同缔造。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三、编号SD2SZ202312070008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曾都区北郊五眼桥菜市场内所有屠宰场,在宰杀完鸡鸭后,将血水,羽毛等倒入五眼桥菜市场旁的花溪河道内,导致河水由清水变为血水,污染了水源还散发出恶臭,希望尽快处理。”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加强督办。督促随州市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尽快修复破损管道,减少河水污染。
2.强化管理。东城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加强对市场内管理巡查,及时整治活禽宰杀现象。
3.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妥善化解店邻矛盾。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东城街道办事处督促五眼桥市场管理站对市场内部破损管道进行维修,目前管道污水泄露情况已整改。
2.东城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五眼桥市场内部巡查检查,严禁场内活禽交易及非法宰杀行为。
3.强化宣传引导。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随州市中心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屠宰》的政府公告,督促市场内部商户规范污水排放。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四、编号SD2SZ202312100002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湖北远程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颗粒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周围居民院子、车子等到处飘落的都是黑色粉末。”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湖北远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曾都区万店镇石桥工业园,主要生产汽车制动鼓、轮毂、制动盘。该公司于2012年迁入,项目总投资 8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生产工艺为:原材料-熔炼-除渣-浇筑-冷却-清理-机加工-成品。主要原材料为:除渣剂、覆膜砂、球化剂、孕育剂、增碳剂、粘土砂、废钢、铬铁、硅铁、锰铁、铁屑、铜、生铁。数字化智能车间建设项目于2017年2月由随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湖北远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数字化智能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随环建审〔2017〕16号)予以审批。2020年8月16日通过自主验收。2023年7月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号:9412130356271269160010。2023年10月11日该公司年加工2万吨汽车配件项目,曾都区生态环境分局以《关于对湖北远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随环曾建审〔2023〕14号)予以审批。目前公司正在组织验收。
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提出要求:1.立即更换布袋除尘器的布袋收集装置确保除尘效率。2.对已经老化的环保设施进行提档升级。3.采取封闭措施,对所有除尘设备和废砂仓库进行封闭,有效控制无组织粉尘外逸。4.保持车间内、外路面整洁,及时清扫并采取酒水等降尘措施,防止刮风及人为干扰引起的扬尘。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该公司对所有的窗口、结合口采取封闭措施。2.清整车间新增布袋除尘器一套。3.对老化的除尘布袋设施进行更换。
周边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根据2024年1月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JX[2023]检字第0548号)显示,其污染物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五、编号SD2SZ202312110002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曾都区南郊涢水南路9号有个废弃工厂(没有名字),位置不太好找,有人(具体信息不详)在里面做五金零件电镀氧化表面处理,已经有五六年时间了,处理过程中产生很多盐酸,重金属,污水直接排放至地面上。”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曾都区南郊涢水南路9号有个废弃工厂,实为湖北神马齿轮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随州市曾都区涢水南路9号,经纬度31.704093°N、113.326674°E,主要从事变速箱及齿轮生产项目。该公司2002年3月年建成投产。2010年7月13日,原随州市环境保护局以随环建审〔2010〕39号文对该公司报送的《湖北神马齿轮制造有限公司城市轨道工程车变速箱及齿轮、工程机械变速箱齿轮批量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由于企业搬迁问题,一直没有组织验收。
信访人反映的车间实际为湖北神马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热处理车间发黑(发蓝)工序。其热处理车间发黑(发蓝)工序的主要生产工艺为:齿轮配件加工件-去油-酸洗-发黑(发蓝)-皂化-侵油-成品。热处理车间发蓝工序主要是用于对零部件在浓碱氧化性溶液中加热,表面生成一层结构致密的黑色氧化铁膜,防止零部件生锈。在发黑(发蓝)工序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污水,经发黑(发蓝)车间排口排入厂内污水收集沟流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公司内养鱼池。
南郊街道办事处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一是湖北神马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氧化处理工艺使用;二是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该公司的氧化处理车间设备已经拆除。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已履行;无追责问责情况。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六、编号SD2SZ202312150001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曾都区万店镇横山村老庄子随州市翔龙石英有限公司石英酸洗厂,在生产期间,全天生产噪音扰民,生产期间产生的污水都排进附近农田内。”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2023年10月13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对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予以审批,出具《关于对随州市翔龙石英有限公司石英石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随环曾建审〔2023〕15号)。该公司批复的色选及磁选2条生产线,目前暂未建设。
目前建成的生产线主要工序为石英石破碎、水洗分、酸洗、水洗,公司内院内堆放少量石英石原料及产品。经了解,该公司于2023年11月份对已建成的生产设施进行了调试,调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公司的废水收集池。池子总容积约840立方,分沉淀池、循环池、中和池共7级处理,所有池子均进行了防渗处理。收集池仅有进水口,无排放口。该池周边及该公司围墙外基本为荒坡,无农田,现场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另经专班人员现场走访附近居民,确定公司东边为乡村公路,距离有人居住的村庄最近距离约500米,南边和西边均为荒坡,北边为公司大门与乡村公路连接,生产噪声对周围村民正常生活无影响。
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提出要求:一是按“环评”要求配套完善环保相关治理设施,并开展排污许可及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等环保手续;二是要求该公司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项目建成后,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加强环境监管和指导服务,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妥善化解厂邻矛盾。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该公司石英石破碎生产线破碎机已加装减振降噪设备。生产废水全部收集进入废水收集池,无外排废水产生。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根据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目标要求,以上信访件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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