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万店镇人民政府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 2026-01-28
主题词 信息来源 万店镇人民政府
编辑 万店镇人民政府 审核 徐玥莹
万店镇《关于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重点任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6-01-28 15:01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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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的安全健康,现将活动方案解读如下:

  1. 各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实施本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商户等主体的宣传发动、技术培训、环境整治、孳生地调查治理、药物规范消杀等工作,重点清除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等区域卫生死角,从源头上遏制病媒生物孳生。

  2. 宣传部门: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科普知识宣传和工作动态报道。通过镇村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等渠道,普及防蚊蝇、灭鼠、灭蟑的科学方法,及时跟踪报道全镇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和先进案例,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3. 万店初级中学:统筹抓好全镇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校园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完善食堂、宿舍、垃圾站等重点区域的防鼠防蝇设施,开展师生病媒生物危害及防治知识教育,定期组织消杀作业,打造安全卫生的校园环境。

  4. 财政所:负责保障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统筹安排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药物器械采购、技术培训、调研督导、宣传教育等所需资金,建立专款专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5. 城乡建设办:牵头抓好各类建筑工地、排水管网、公共租赁房、廉租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清理工地积水、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封堵鼠洞、蚊虫孳生缝隙,完善防蚊防鼠设施,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消除传播隐患。

  6.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抓好农田、屠宰厂、养殖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指导农户和企业规范处理畜禽粪便、生产废弃物,及时清除农田及周边杂草、积水,布设灭鼠设施,降低鼠类、蚊虫对农作物和畜禽的危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7. 卫生院:牵头抓好全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旅店、美容美发店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促相关场所落实日常卫生保洁制度,安装风幕机、纱门纱窗等防蚊蝇设施,定期开展消杀作业;同时做好病媒生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及时处置疫情风险。

  8.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各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食品经营门店、餐饮服务行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酿(酒)造厂等的病媒生物防制。督促经营主体完善防鼠防蝇设施,规范设置毒饵站,定期开展灭鼠灭蟑行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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