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万店镇人民政府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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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5-08-13 |
主题词 | 信息来源 | 万店镇人民政府 | |
编辑 | 万店镇人民政府 | 审核 | 徐玥莹 |
为进一步做好病媒防治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的安全健康,现将活动方案解读如下:
1.各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具体组织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商户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宣传发动、技术培训、环境整治、滋生地调查和治理、药物消杀等工作。
2.宣传部门负责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科普知识宣传和动态报道工作。
3.万店镇初级中学负责抓好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财政所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密度监测、调研等工作经费的安排。
5.城乡建设办负责抓好各类建筑工地、排水、公共租赁房、廉租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地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6.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抓好农田、屠宰厂、养殖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7.卫生院负责抓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旅店、美容店、理发店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8.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食品经营门店、餐饮服务行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酿(酒)造厂等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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