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洛阳镇人民政府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 2024-12-20
主题词 信息来源 洛阳镇人民政府
编辑 洛阳镇人民政府 审核 张艳艳
《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4-12-20 16:00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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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缴范围

洛阳镇统筹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大学生、普通中小学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学龄前儿童)不受户籍限制城乡居民不得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个人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年。

2.困难群众2025年度参保资助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360元/人;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200元/人;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资助。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三、参保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个年度参保费用一次性缴纳。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方式:手机登录“楚税通”APP、“鄂汇办”APP、“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及相关代征银行APP办理参保缴费。

线下缴费方式: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本)或上一年度缴费凭证,到镇税务分局税务大厅柜面缴费、自助办税(费)机缴费、税务部门指定的金融网点(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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