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641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洛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12-20 14:55
编辑 洛阳镇人民政府 审核 张艳艳
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2-20 14:55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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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曾都区洛阳镇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缴范围

洛阳镇统筹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大学生、普通中小学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学龄前儿童)不受户籍限制城乡居民不得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个人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年。

2.困难群众2025年度参保资助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360元/人;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200元/人;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资助。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三、参保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个年度参保费用一次性缴纳。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方式:手机登录“楚税通”APP、“鄂汇办”APP、“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及相关代征银行APP办理参保缴费。

线下缴费方式: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本)或上一年度缴费凭证,到洛阳镇税务分局税务大厅柜面缴费、自助办税(费)机缴费、税务部门指定的金融网点(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缴费。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强化担当作为,精心组织实施,重点做好老年人、困难群众、失业人员、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等人群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前完成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任务。

(二)强化沟通协调。党群服务中心、镇税务分局等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共享各类缴费人员信息,协商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特殊群体人员归集缴费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整体联动,有序顺畅进行。

(三)提升宣传质效。各村、社区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全面宣传缴费政策,积极参与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参保的政策变化和优势好处,让身边人讲身边事,强化群众参保意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积极引导其主动参保、续保。

(四)加大督办力度。继续将征缴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各村社区要注重收集整理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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