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1561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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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曾都区涢水街道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14:55 |
编辑 | 曾都区涢水街道 | 审核 | 徐玥莹 |
通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切实摸清农村集体经济家底,有效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调处一批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民群众持续增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运行,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供有效支撑。
时间安排
1.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资金监管模块要应用。(2024年11月5日-2025年1月31日)
2.完成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确保上级检查验收。(2025年2月1日-2025年2月28日)
(一)前期准备
1.成立清产核资工作机制。由村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账员和集体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2.成立集体资源资产核实小组。由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小组组长和集体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组成(以下简称核实小组)。(已参加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的不得兼核实小组成员)
3.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召开村社区集体资源资产全面清产核资工作工作部署会议。工作小组、核实小组全体成员参会。对清产核资工作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对辖区内集体资源资产信息进行逐项逐笔清理。
(二)清查核实
1.清查工作。工作小组根据清产核资工作要求,逐项清点社区现有实物并拍照标记,按照《资源性资产清查采集表》、《固定资产清查采集表》要求一一填列完整。
2.核实工作。核实小组根据工作小组填制的《资源性资产清查采集表》、《固定资产清查采集表》,对清理登记的集体资源资产情况进行逐项逐笔核实,同时召开清产核资核实会议,重点核实集体资源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同意票数超过参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核实结果方有效。核实小组成员要对核实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3.初步核实公示。核实小组将经过初步核实的集体资源资产信息在组内、社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间,村集体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群众对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属、面积、类别等有异议的,都要列为有争议的资源资产,后续进行二次核实和公示。
(三)账实核对
将核实小组最终确认的《资源性资产清查采集表》、《固定资产清查采集表》,与“三资”账上固定资产、资源信息逐一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1.存量资源、资产信息修订。依据《资源性资产清查成果表》、《固定资产清查成果表》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中存量资源、资产信息进行修订,包括但不限于面积、数量、使用状态等关键字段的更新,使其修订至最新状态。如果是修订资产的原值和累计折旧,则需到“资产变动”模块进行变动登记。同时,需严格核对系统中资源与资产的编码,确保其同《资源性资产清查成果表》、《固定资产清查成果表》中的编码完全吻合。
2.存量资源、资产信息删减。(1)减少资源:通过清查后,发现系统中存在,实则没有的资源,需通过系统的“资源管理一资源登记”模块,找到该资源记录,选择工具面板上的“删除”按钮,清除此类虚假资源信息。(2)而对于原本存在,但因变化导致的资源减少的情况,应找到该资源记录,打开其资源卡片,将资源状态设置为“已减少”状态,以准确反映资源当前状况,同时提供资源减少佐证资料。(3)减少资产:针对清查后已报废或损失核销的资产,需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中“固定资产”模块,进入“资产减少”功能界面,选择待删除的资产信息,并录入减少日期、减少方式、清理收入、清理费等信息后提交,生成凭证,完成减少资产流程,同时提供资产报废或核销的“四议两公开”的资料。
3.新增资源、资产信息批量导入。新增资源批量导入:调整《资源性资产清查成果表》,剔除系统中已存在的资源记录,仅保留新增信息。随后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资源管理一资源登记一导入”功能界面,将新增资源批量导入入库。新增资产批量导入:调整《固定资产清查成果表》,剔除系统中已存在的资产记录,仅保留新增信息。同时,将属于历史资产,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的“固定资产一原始卡片录入一导入资产”功能界面,将这些资产批量导入入库。如果是属于当月新增资产,则通过“固定资产一资产增加”功能界面,将新增资产补充入库,并生成凭证,附上新增资源、资产的佐证资料。
(四)信息上传
1.资源、资产图片信息上传。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中,针对导入入库的资源、资产信息,一一上传图片作为佐证材料。上传图片要求如下:
(1)格式要求。支持jpg、jpeg.png、bmg、gif 等,以及 pdf 格式;
(2)大小要求。单张图片大小要求512K以内;
(3)上传说明。可上传多张图片,做过测绘的,可上传测绘图和实景图,未做过测绘的上传实景图。
2.资源、资产合同信息上传。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中,对正在发包的资源、资产信息(只针对目前正在发包期限内的),需完成合同信息登记以及合同未付款支付计划设置,并上传合同扫描图片作为佐证材料。合同扫描件上传要求如下:
(1)格式要求。可以将合同扫描件统一转换成一个 pdf文件 上传,也可以单独每张扫描为图片上传,支持jpg、 jpeg. . png、bmg、 gif 等常规图片格式;
(2)大小要求。单张图片要求512K以内。
(五)成果展示及公示确认
1.公示确认。技术公司按规范形成资源资产成果公示表与资源资产成果公示图,由核实小组在组内、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间,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对有争议的资源资产,由技术公司进行勘误修改再公示,最终图表成果由村级工作组审核签字存档。
2.成果展示。将清查核实最终成果图斑矢量化后的信息从原始格式转换为地图系统可识别的电子格式,按国家标准规范色标以图层形式在地图上叠加呈现,并与农村集体“三资”系统里的入库核实资源匹配关联。通过技术手段构建出资源资产地理数据“一张图”,确保每个图斑均能准确无误地对应至“一物一编码”的资源、资产记录,实现对该资源资产从初始登记、审议公示、产权交易,直至合同签订及鉴证书发放等全生命周期的连贯追踪与查询。至此,清查核资项目圆满达成既定目标并顺利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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