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靳明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南郊房管服务中心纳入以钱养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6年,曾都区对各镇(办事处)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原南郊办事处社会服务中心属改革对象之一,原核定编制统一收回,人员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脱离财政供养关系。同年6月30日,肖国庆等5名转制人员注册成立随州市曾都区南郊房产服务中心,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受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委托为群众提供房产登记等服务,并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缴纳管理费。
不动产登记改革后,南郊房产服务中心承接登记发证业务改由市不动产登记局受理。根据现行规定,“以钱养事”人员一律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聘用,若南郊房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意愿报考“以钱养事”岗位,曾都区将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提供信息公开、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等服务。
感谢您对曾都区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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