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5383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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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4-05-06 14:26 |
编辑 |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审核 | 张艳艳 |
各相关单位:
现将《曾都区“抵押即交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随州市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2024年5月6日
曾都区“抵押即交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有效盘活市场要素资源,满足企业对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需求,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抵押即交证”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便捷高效。简化办事流程,减少企业办事环节,提高登记效率。
(二)降低成本。减少企业因抵押登记产生的额外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
(三)风险控制。确保抵押登记过程合法合规,防范金融风险。
二、实施内容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企业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若有抵押融资需求,可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和抵押权首次登记合并办理。提供一套资料,一次申请即可办理该项业务。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工程建设期间,企业可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转为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在此过程中,企业无需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降低企业成本,节省过桥资金。
(三)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工程建设完成后,企业可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企业也无需注销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进一步节省过桥资金,降低企业成本。
三、实施步骤
(一)申请受理。企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合并办理抵押登记的申请,并提交一套完整的申请材料。
(二)资料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及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其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确认。
(三)登记发证。审核通过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抵押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后续监管。金融机构定期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确保抵押登记的风险可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强化沟通协调。自然资源部门与金融机构要强化沟通协调,定期联合召开会议,分享工作进展,对在具体办理“抵押即交证”时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逐一制定解决方案,确保“抵押即交证”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制度建设
制定操作指南。不动产登记机构为“抵押即交证”工作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要求。同时,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制度。
(三)强化推广宣传
提高市场知晓率,加大对惠企政策“抵押即交证”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多渠道、多角度、最大化进行普及,充分运用主流媒体、金融机构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创新宣传形式,最大化拓展宣传范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融机构要广泛收集企业、工作人员对具体操作上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对“抵押即交证”政策应用的获得感,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四)优化服务环境
简化办理流程。通过优化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抵押即交证”工作的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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