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24-05-20 11:15
  • 信息来源: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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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河镇人民政府:

现将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关于府河镇建设休闲公园的建议”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策规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可以直接申报建设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若符合村庄规划,也可申报建设用地。

202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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