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24-05-10 10:57
  • 信息来源: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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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街道办事处:

现将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号建议提出的有关“关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权责费事宜”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2021年6月30日,区人民政府印发《曾都区街道职权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明确了街道职能定位,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应领尽领、宜接则接”并遵照清单执行。随后,我局向各街道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共三项内容,分别是:1、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行政处罚);2、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行政处罚);3、拆除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的违法建筑(行政强制)。

职权下放后,为更好的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管理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各街道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对卫片执法、变更调查、耕地流出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并对软件使用、工作要求、政策把握进行了一对一的讲解。2023年7月,组织各街道参加了在市委党校为期三天的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培训会,会议还邀请了省厅有关处室领导和专业律师进行政策讲解和业务指导。在案件查处方面,我局安排执法局对案件调查、笔录制作、文书下达、处罚流程等方面进行指导,目前南郊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已熟练掌握了自然资源案件查处的相关事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进行答疑解惑。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分享上级修改调整的政策性文件,确保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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