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娇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是老百姓的“眼前事”“身边事”,但在实际生活中,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从业人员还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提供的物业服务与老百姓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物业行业市场化机制与“准公共产品”性质之间的矛盾正随着基层治理的深入逐渐凸显,一些老旧小区由于缺乏物业管理或者物业力量薄弱,在疫情防控、垃圾分类、文明养犬等方面存在短板,这就导致了很多矛盾都集中出现在社区、小区层面。目前随州市各小区物业组织管理工作由市住建局房产物业监督科直接管理,区住建局暂无相关职能,收到提案建议后,局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将您的建议向市住建局汇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将积极配合市住建局物业监督科做好以下几项:
一、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执业水平不高等问题,积极协调市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职业能力的培训,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同时,协调市级住宅维修基金使用受理部门,优化维修基金使用方法,提高维修基金使用效率。
二、理顺社区服务与小区服务关系。积极与市级物业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做好对接,进一步明确社区服务事项和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责任主体,减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管理中工作穿插引起的矛盾。
三、督促业主委员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针对您反映的业主委员会参与小区管理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监督约束机制的问题,主动协调向市级物业管理工作主管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督促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
四、强化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规范小区交付使用前的验收工作,按照市、区住建部门管辖范围,做好辖区内开发小区交付使用前的配套基础设施验收工作,确保配套设施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强化部门履职尽责能力,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