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鹏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田力小区“超龄”危房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房作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石,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对全区危、旧自建房,区委、区政府始终牵挂在心,多次召开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由区住建局牵头组成专班,各镇、街道、管委会定期进行排查,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一册一户”详细台账,同时对中心城区三层及以下自建房由市级住建部门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为之后相关整改做好排查登记工作。目前碾子巷田力小区部分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已登记上报“一册一户”安全隐患台账,并进行安全鉴定及整改工作。
关于您所提建议对田力小区危房进行:置换解决、政府出资全面加固事宜,根据住建部新修订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按现有政策规定,田力小区危旧房的加固、维修、拆旧建新所产生的费用,需由房屋责任人自行承担。
目前,住建部正在研究出台城市危旧房改造政策,该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摸底调查工作,田力小区基本符合危旧房改造政策,我们已将其纳入摸底范围。另外,在危旧房改造政策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明确提出,为贯彻“共同缔造”理念,危旧房屋维修、改造也需要由居民承担所产生相应部分费用。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住建系统工作部署加快推进落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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