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3-23 15:08
  • 信息来源:曾都区医疗保障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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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加强法治医保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

曾都区医疗保障局为法定行政执法部门,共有行政执法主体1,委托执法单位2个,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监督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员共计30人,执法监督人员3人,执法人员27人,1人正在申请办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深悟透,提高思想政治站位。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按照“五个牢牢把握”重要要求,通过“原原本本学、集中研讨学、专家辅导学、结合实际学”等方式,在全局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宣贯热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迅速有力地把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战略部署付诸于曾都医保工作实践。二是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把“第一议题”学习研讨与深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曾都建设规划(2022-2025年)》《曾都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曾都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重要读物文件结合起来。对上级安排的专题学习内容及时组织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学习内容落地见效。

二)履职尽责,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党组书记、局长明高带头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法治医保设重要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主动督办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法治医保建设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学法讲法制度和法治医保建设岗位责任,坚持法治教育培训和制度约束两手抓,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更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二是建立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职工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促进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13次,党组及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召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例会8次,充分运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通过平台全体干部职工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8小时,圆满完成2400分全年学习任务和考试任务,参加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实现我区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依法行政,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一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等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既审核是否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等合法性问题,又从制度的可行性、适当性的角度进行审核把关,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杜绝乱发文、多发文,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二是持续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及时对涉及医保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本年度共开展两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共保留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8件。

   (四)持续深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医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结合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专项工作,深化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联系工作实际,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政策文件,适时调整我局权责清单,截至目前事项清单共计62项,其中行政服务事项27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5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10项、普法责任清单10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医保服务便捷可及性。持续深化医保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实现省内外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特定门诊(含外购谈判药)服务事项前移医院,让群众减少跑腿;另一方面,在“鄂汇办”、支付宝、微信小程序上线医保个账查询、医保参保凭证打印、医保关系转移申请以及异地就医服务等高频服务事项,逐步扩大“指尖办事”覆盖面,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医保等相关事项,惠民便民效果显著。三是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制定出台《曾都区医疗保障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进告知承诺制建设,针对异地就医备案等有关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医保经办机构依据办事对象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并通过部门内、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承诺内容进行核实,进一步解决群众办事难等问题。建立以群众办事体验为导向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在经办服务大厅安装“好差评”评价器等评价设备,线上线下均能接受办事单位和参保群众的评价,实现了“好差评”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和医保经办业务办理法律风险的认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依法依规执法办件意识,提高复议诉讼应诉能力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随州市关于市人民政府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的通告》,我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以来,出庭应诉1起行政复议案件。

(五)以制促管,开创行政执法新局面。一是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立案、调查、取证、审查等环节均有文字或影像记录,调查取证过程中拍摄有违法现场照片或视频,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召开办案人员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案审会,对每个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程度、处罚标准、处罚裁量权、执法程序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共同研讨和论证,最终形成统一的集体研判记录,过程阳光透明,监督明确。修订完善《曾都区医疗保障局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根据新三定方案”机构职能调整情况,我局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开展了执法人员培训、证件申领工作,开展执法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执法证,无合同工、临时工执法情况。二是持续加强对医保基金的联合监管,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我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卫生健康局印发《曾都区“三假”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基金监管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行动,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各方线索,飞检、交叉检、“回头看”等检查方式,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并重,确保严格按要求完成专项治理任务。截至目前,在对辖区492家医药机构检查工作中,处理医药机构122家,行政处罚29家,追回违规违法使用基金356.8万元,行政处罚129.35万元,有效遏制医保领域违法违规势头。

宣教为主,持续加大医保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平安法治建设“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节点,开展相关内容普法宣传活动执法业务培训及医保相关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将宣教工作贯彻始终,通过设立宣传展牌,悬挂布标,LED屏幕滚动播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知识性手册及宣传折页达2200余份,摆放《国家医保局曝光台2022年第期曝光典型案件9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宣传展板16副设立咨询点共10余台(次),接受咨询共计15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七)用心为民,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和接待工作,凡信访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作出处理意见并送达当事人,及时调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办理信访12345热线共235件,已办结232件,正在办理3件。未发生医保领域严重影响我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存在不足

2022年,我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仍然存在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相对薄弱、执法队伍人员少、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仍有进步的空间,其他不足方面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互联网+监管”为主要方式、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创新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落实重点监管目标全覆盖,强化全过程管理,守牢安全底线。根据医保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二)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开展医保政务服务巩固提升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努力实现办量大的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并全面推行,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无证明城市建设,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四)筑牢医保监管防线。加大对医保基金监管、医用药品耗材招采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梳理医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并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法治医保工作高效开展。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积极与司法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持续开展医保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贯彻始终。

             曾都区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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