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 件 名 称 | 曾都区府河镇涢潭中心小学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曾卫学简罚〔2022〕03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曾都区府河镇涢潭中心小学 |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12421***********5D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姓名 | 刘*强 | |
违法事实 | 2022年11月7日抽检的学生直饮水细菌总数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 | ||
行政处罚依据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警告;二、10日内改正。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1月28日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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