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府河镇涢潭中心小学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案
  • 发布时间:2022-11-28 15:1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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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曾都区府河镇涢潭中心小学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曾卫学简罚〔2022〕03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曾都区府河镇涢潭中心小学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1***********5D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刘*强

违法事实

2022年11月7日抽检的学生直饮水细菌总数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

行政处罚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一、警告;二、10日内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1月28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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