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河湖长制联席单位,各河湖长制办公室:
为统筹推进我区河湖长制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河长动态调整机制及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对我区级河长做相应的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曾都区区级河长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