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冲刺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为主线,紧紧围绕我区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把法治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法治水利建设、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强化水利矛盾化解、规范政务服务,保障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三是强化法治建设。为增强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工作能力,针对每年普法宣传的内容,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重点着力强化水利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时更新法治建设、水利工作动态、重大项目推进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并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党风廉政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主题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教育日”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涉水法律政策等形式,大力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成效;通过节约用水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发放法律法规读本、节水宣传品,以多种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培养促进广大市民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和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二是全面拓展普法宣传方式,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采取各种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突出线下普法宣传,通过在曾都辖区内大中型水库、水利管理站、主要河流等水利站点设置普法宣传牌、水法律标语等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以节水型单位建设为载体,加强取用水管理,在局机关内部通过开展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专题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依法开展水事活动的自觉性。
三是注重法治教育实效,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述职述廉述法及“法宣在线”平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全法》等法规讲座,通过法律专家讲课、自学讨论的形式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指引,通过邀请法律专家来授课等形式,提高水保监督、水政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开展执法研讨,行政执法人员在加强法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开展案件执法研讨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案情,研讨解决方案,加强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的解决问题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机制保障,服务“法治”建设大局。按照《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四类行为的公示、记录,以及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出台实施细则,并明确各类执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并配套制定了《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等文件,结合水行政执法特点编制了《2024年版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涉及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中减轻处罚事项清单14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13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9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3项,确保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二是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率。按照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印发的《随州市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到人员激励培训机制,从案件的查处到错案的责任追究,从平时巡查到案件档案的管理,从执法装备器材的配置到使用管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执法装备上,配置了通讯、摄像、摄影、录音等设备和专用水政监察车辆,保障执法工作。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制度实施,按程序办事。在调查取证和执法文书的送达中,要求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调查取证做到全面、准确。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水事违法案件,按程序发出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进行查处。案件结案后,承办人员将案件有关材料编目装订、立卷归档,实行统一存档管理,切实做到了各类执法文书填写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法律应用规范。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重新梳理发布区级水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按照“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我局在全面认领和发布“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水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参照《关于公布省级水行政许可事项和权限的通知》的要求,对我局水行政许可事项及权限进行规范。
二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和随州市、曾都区政府文件精神,规范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水利市场环境,促进曾都水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组织开展了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专项清理,并制定了《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
三是优化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环境。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合理设置投标资质,严禁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各个招标环节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通过招投标备案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项目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坚决杜绝资质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建设水利项目。坚持放管结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
(五)贯彻落实法治曾都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保障,筑牢法治曾都坚实基础。我局深入学习贯彻《曾都区法治曾都建设规划(2022—2025年)》《曾都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曾都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照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等相关文件全面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做好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辅助立法工作,我局坚持依法治水,深入开展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及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府澴河流域管理各项法律制度,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了执法队伍,有效维护了正常的流域生态秩序,提升了流域建设水平,善用法治力量推进府澴河流域保护,推进《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落实落地。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常态化、标准化、高效化,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涉水违法行为,截至2024年12月底在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的万店镇漂水河、府河镇府澴河等地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联合整治专项行动4次、定向检查19次(曾都区目前1个采区,3个砂站)、日常巡查536人次,出动车辆245次,巡查河道长度1921公里,巡查水域面积24.1平方公里,封堵下河道路43处,移交交通部门涉砂案件2起,及时查处万店镇河道违建案件1起,群众涉砂投诉大幅减少,河道采砂秩序稳定可控,有力打击了涉水违法行为。
(六)2024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水利发展大局中,常态化统筹谋划、部署推进,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指挥棒”作用,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学法工作要求,建立水利系统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2024年组织2次专题学法活动,制定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依法履职。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推动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主动接受党内纪律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湖北大随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资深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局水利系统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水利业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审查、修改对外各类合同,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水利系统对外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等,有效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2024年,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行政复议申请共2件、行政复议纠错率0%;无行政复议案件被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无错案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储备等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特别是法制审核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打算
(一)聚焦理论武装,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聚焦“关键少数”,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法治队伍能力水平。
(二)聚焦法治宣传,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制定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任务清单,深入实施“八五”普法,严格落实水利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大普法工作考核力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同时积极探索、综合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宣传水法,增强宣传水法的时效性、参与性和针对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地向全社会宣传水利法规,提高社会群众参与的自觉性。
(三)聚焦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环境建设。全力推动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深化取用水规范化管理,推进节水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监测,强化河湖“清四乱”工作,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贡献水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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