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曾都区司法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 2014-10-19
主题词 信息来源 曾都区司法局
编辑 曾都区司法局 审核 徐玥莹
部门解读|《曾都区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4-10-19 14:19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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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8日,曾都人民政府印发了《曾都区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指导曾都区行政执法监督的规范性文件。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共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规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主体、原则等;

(二)第二章规定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等;

(三)第三章行政执法监督程序等;

(四)第四章行政执法监督的处理;

(五)章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责任;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了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行为、生效期限等。

三、政策依据

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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