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30321 | 主题分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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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曾都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5-04-25 11:28 |
编辑 | 曾都区司法局 | 审核 | 徐玥莹 |
曾都区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重点,以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夯实基层基础,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1.完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工作联络会商、联合监督检查、重大案情通报、共性问题研判等方式,加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力度。区司法局代表区政府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各地各部门法制机构加强对本单位、本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督办和评价。
2.健全制度规范。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立法进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相关领域的制度规范。持续加强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等方面的制度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3.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条件、确认程序和岗位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全面清理、确认、公告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具有法定执法主体资格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制度,严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吊销其行政执法证件。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全员大轮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锻造过硬行政执法队伍。
4.强化工作保障。健全完善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要持续深化司法所协助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逐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权威和效能。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监督专职队伍,促进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配备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装备设施配备和工作经费保障,推动构建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二、提升监督效能,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5.规范行政检查事项和检查方式。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指导规范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梳理本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调整、取消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优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按照“应合尽合”的原则,尽量采取联合抽查的方式;实施“综合查一次”,同一行政执法部门对检查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长相近的计划和任务方案,原则上应当合并一次进行,实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要制定检查方案,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开展专项检查的,需要事先拟订检查计划,经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后按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以属地管辖为原则,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
6.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创新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将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监督工作纳入其中。主要围绕涉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五大领域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决定书、督办函、移送函等文书,及时纠正违法不当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遏制执法扰企问题,全面提升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逐步实现涉企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公正文明,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助力打造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
7.以涉企行政执法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牵头组织开展本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大基层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查力度,深化案卷评查结果运用,编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
8.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曾都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发展若干措施》《随州市整体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围绕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过罚相当,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动态调整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服务,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三、服务发展大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9.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题调研,认真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终期评估工作,确保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随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曾都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全面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10.完善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员、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作用,深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四项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等的协作机制。依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单位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推进信息共享。
11.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把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依法决策、推进行政立法的重要参考,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督察、法治建设考核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职级晋升等的重要参考。对有执法违法、执法不当或不履行执法职责行为的部门,督促其及时纠错,同时根据具体情形,依规依纪依法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离岗教育、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12.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配合机构编制等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权下放、转移、取消的法制审核协调,做好对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落实区委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
13.加强经验交流。培育、挖掘全市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制度机制和先进单位、先进人物,通过案例报送、经验推介、媒体报道、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方式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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