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四大核心原因
  • 发布时间:2026-07-16 10:21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徐玥莹
  • 【字体:
打印

    一、行业新业态快速扩张,但食品直播乱象频发,风险突出

   1.直播食品带货规模巨大,食品是直播间核心热销品类,线上食品交易体量持续走高,但消费投诉连年暴涨,食品类投诉常年位居商品投诉首位。

    2.突出违规乱象:直播间售卖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农残/添加剂超标农产品;普通食品虚假宣传、夸大保健功效,伪装保健食品、药膳;滤镜美颜篡改食品真实品相;私下场外交易规避监管;低价劣质散装食品无溯源资质等 。

    3.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劣质食品极易引发食物中毒、慢性病风险,老年群体等容易被虚假话术误导,民生诉求强烈、社会反映突出 。

   二、原有法规存在监管空白,各方法律责任边界模糊

    1.《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偏向传统线下店铺、普通网店,缺乏针对直播场景的专项细化规则。直播包含平台、直播间商家、主播、MCN机构多方主体,链条长、分工复杂,旧法规无法精准划分各方义务 。

    2.以往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各方互相推诿:平台以“仅提供流量”免责、主播称“只负责推广不负责货源”、商家甩锅主播虚假宣传,监管部门难以追责、消费者维权举证难、索赔难。

    3.缺少直播专属管控要求:直播实时口头宣传、即时下单、短视频留存短,传统图文电商监管规则无法适配直播即时传播、诱导消费的特殊模式。

    三、压实全链条主体责任,构建闭环监管体系(立法核心目的)

   1.明确四类主体法定责任:统一划定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直播机构的食品安全义务,实现全链条追责,杜绝“甩手掌柜”现象 。

    2.设立食品直播负面清单,明确13类禁售食品、10项直播禁止行为,为经营者划出清晰合规红线,事前预防风险,变事后处罚为全流程管控 。

    3.统一进货查验、台账留存、直播回放存档、问题食品下架召回等硬性制度,实现食品从货源、直播宣传、交易到售后全流程可追溯。

   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长远发展

   1.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规定平台留存直播视频、商家留存资质凭证,发生食品安全纠纷时可快速调取证据,厘清赔偿责任,解决投诉踢皮球、取证难问题。

    2.优胜劣汰净化市场:倒逼不合规小主播、无资质劣质商家退出市场,扶持合规、品质可靠的食品经营主体,杜绝低价劣质恶性竞争。

    3.完善新业态法治体系:填补直播食品监管专项规章空白,实现线上线下食品安全监管标准统一,兼顾产业发展与公共安全,引导直播经济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

   补充立法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上位法律制定,细化上位法在直播场景下的落地细则,让市场监管部门拥有专门、明确的执法依据,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度与权威性。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