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5月1日起,各地登记机关使用新版《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 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 年版)》办理登记、备案业务。
5月1日前,经营主体使用原文书和材料规范办理的,登记机关应接受办理。登记机关要优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存储归档方式,持续做好申请人实名登记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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