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7-05 09: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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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曾都区寻味食品等3502家经营主体(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已注销,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之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上述3502家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

依据《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有关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件作废,各被注销经营主体必须立即停止一切食品经营活动。如需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必须依法重新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在取得新的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

相关经营主体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正式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单位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88号 

电话:0722-3226812

附件: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名单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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