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医疗广告乱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医疗广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一直是广告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媒介、重点医疗机构、重点广告代理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市场监管、卫健、城管等单位多次开展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医疗广告组织开展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民生暨“涉健康”领域广告等专项监管工作,围绕医疗广告的重点领域、内容、行为进行整治行动。期间,检查相关医疗机构117户次,责令整改23户次,清理拆除医疗广告设施牌匾165处(块),处置上级监测交办医疗广告涉嫌违法案件线索39件,查处医疗虚假违法广告案件7件。区卫健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
政检查,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向社会和群众宣传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危害,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医疗行业规范经营。区城管执法局、各属地加强户外广告常态化整治力度,对违法张贴、散发小广告和违法设置宣传品的行为及时处置,有效遏制了我区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发布行为。
二、加强医疗广告发布审查,依托监测平台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医疗广告允许发布的内容仅限于八项内容: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超出这个范围的,都属于违法医疗广告。卫生行政部门不断加强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将虚假违法广告进一步控制在源头。市场监管部门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为加强基层广告日常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广告监测中心建立了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互联网广告移动端监测平台、省广告监测平台等三个平台,由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互联网和广告违法发布行为进行日常监测,对涉嫌违法线索移交辖区进行调查处置,各基层单位明确了广告监管的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各项广告监管工作机制为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提供了保障。
三、增强消费防范能力,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水平持续升级,各类医疗行业快速发展,医疗广告的数量、发布频次也随之增加,这些广告形式多样,发布渠道广泛,少数医疗广告中的违法行为不仅给消费者权益带来了损害,也损坏了医疗行业在社会中的形象。2023年,区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处理医疗广告相关投诉举报19件,产生的原因大多是人民群众对医疗广告的辨识能力不足。市场监管部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断在日常监管中对消费者进行宣传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危害,通过“3·15”等节日活动进行引导警示,各职能部门、各属地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通过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为市民提供消费指导咨询服务,不断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辨别防范能力。
四、强化部门协作共管,努力形成协同防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近年来,我区各职能部门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协作机制基本上体现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案件移交工作上,形成原因主要是曾都行政区域和职能权限的特殊性。一是电视、报纸、广播电台等市级媒体监管权限没有对区市场监管局下放,这些正是医疗广告的主要传播媒介,导致监管中有的工作难以衔接。二是曾都区广告协会在原工商部门时已经按照要求注销,在违法广告发布监管中没有行业协会的协同防范和助力,导致医疗广告监管信息获得不及时,对工作中一些新情况掌握不到位。三是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为医疗广告的审查机关,负责医疗广告全链条监管,医疗广告发布前的审查权限在市卫健委,审查批准文件的工作信息不畅通, 医疗广告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亟待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医疗的消费升级,一些医疗行业机构爆发式增长,通过广告的方式进行宣传和竞争日益激烈,加上短视频等自媒体的兴起,也给基层医疗广告监管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下一步各监管部门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消费权益为己任,进一步强化医疗广告监管,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持续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坚持监管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加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广告监管,加大医疗广告审查和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社会反映集中的口腔、美容等行业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集中查办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全面清除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发布内容,对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广告公司进行失信评价并纳入信用监管,有效遏制医疗广告市场乱象。
(二)依照部门职能,建立健全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机制。
各司其职,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链条。区卫健局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的,按非法行医处罚。区市场监管局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对典型医疗广告违法案件进行社会曝光。区城管执法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非法发布医疗广告影响市容秩序和城市形象的行为进行整治和清除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医疗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医疗广告审查工作,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控制在源头,营造讲法律讲医德的行业氛围,让经营主体要意识到,不重视商品和服务品质,光靠营销噱头是舍本逐末,最终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被市场淘汰。依法严惩医疗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的同时,将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落实虚假违法广告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严格履行法定义务,按照广告法要求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件,对内容不符的广告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切实有效防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发生,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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