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詹凌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流动商贩的监管,净化学校周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议案办理专班,会同区教育局、区城管执法局、东城办事处对你们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调查、分析和办理。
一、明确流动商贩规范管理工作
1.加强对食品流动摊贩的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校园周边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督促其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纳入日管理;对条件欠缺的,指导督促整改;对食品流动摊贩采取备案制管理。
2.增强整治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力度。区城管执法局加强与辖区各学校联系,听取校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联动方案,联勤联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安排人员定时巡查、专人值守。规范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清理校园周边随意摆设的摊点,对不符合规定的流动摊点坚决予以依法取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临街固定的店面,督促其将摊点控制
在店内,还道路于学生。
3.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发放宣传单、线上食品安全课堂、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好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通过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安全进学校等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安全的食品消费观,不在无证无照的路边摊消费。
二、开展校园周边食品“三小”整治行动
1.加强校园周边食品“三小”整治。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流通商贩监管,净化学校食品安全环境,确保辖区内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曾都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三小”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区校园周边食品“三小”实行承诺制,各经营单位自行进行公开承诺。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摊贩所采购的原材料来源,查看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是否保存有相关票据;是否存在有使用劣质食用油、霉变腐败的食品原料,违法使用添加剂和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情况;是否使用非食品级塑料袋套碗盛装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等。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流动摊贩的经营秩序,增强食品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辖区各学校周边门店的宣传、教育、监管力度,对门店乱泼乱倒垃圾的行为进行劝导。加强校园周边卫生整治和日常保洁,及时清理生活垃圾,打造整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为青少年的成长创设一个“绿色”的环境。
3.提高学生环境卫生意识。区教育局安排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教育宣传工作,要求学生不得随手乱扔垃圾,对垃圾分类处理;鼓励学生自备垃圾袋,倡导学生养成在校园内及其他公共场所不产生垃圾的自觉行为。
三、进一步落实食品“三小”规范管理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三小”规范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实行区域监管责任制,落实“定点、定人、定时” 制度,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建立“黑榜” 公示。建立“黑榜”制度,并对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落实的食品经营单位实施上榜挂牌督办和公开。限定整改日期,指定追踪责任人。认真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实施动态等级评定和年度等级评定。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收回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加大监管次数。
3.部门协作常态化。充分发挥曾都区食安办组织协调作用,促进成员单位间密切配合,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形成全区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监管合力。
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的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监管部门将加强队伍建设,继续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坚持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管理,注重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合力;注重宣传动员,推进社会共治,更好地促进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以实现食品安全问题“同关心、齐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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