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三届五次第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发布时间:2021-08-20 15:18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民政府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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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钢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地方政府负总责、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市场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工作职能,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目标,认真履行校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努力构建安全、放心的校园消费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曾都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袁绍连为组长,党组成员童传连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校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从组织上保全区校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完善监管网络、全面指导和规范校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教育引导示范引领提升。

1.做好校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对全区市场监管人员及校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及工作人员进行每季度一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2020年以来开展,参训人员达1028人次。尤其是在2020年曾都区秋季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活动中,参训人员达180人次,参训人员反响强烈、一致好评。

2.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积极开展多形式、多主题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着力引导校园师生科学安全饮食消费不在无证无照的路边摊进行消费广泛开展“文明就餐,厉行节约”活动积极践行“光盘行动”,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用餐文化。积极引导校园食堂餐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校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餐桌上的安全

3.创建绿色健康食堂。依据市四部门关于印发《随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随市监餐饮函〔2020〕40)、市三部门《关于推进申报随州市2019“健康食堂”工作的通知》(随教文201939)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倡导“低盐、低糖、低油”的健康饮食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进行“绿色健康食堂”评比,目前全区已有15家学校食堂被评为“绿色健康食堂”。

三、营造共治环境,整治流动摊贩。

1.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学校周边食品的安全卫生,构建清洁卫生的城市环境城管部门负责流动摊点小商小贩按指定位置经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督促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纳入日管理;对条件欠缺的,指导督促整改;对食品流动摊贩采取备案制管理。

2.开展校园周边食品“三小”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流通商贩监管,净化学校食品安全环境,确保辖区内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曾都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曾都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三小”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区校园周边食品“三小”实行承诺制管理。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摊贩所采购的原材料来源,查看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是否保存有相关票据;是否存在有使用劣质食用油、霉变腐败的食品原料,违法使用添加剂和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情况;是否使用非食品级塑料袋套碗盛装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等。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流动摊贩的经营秩序,增强食品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建立“黑榜” 公示。建立“黑榜” 制度,对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落实的食品经营单位实施上榜挂牌督办和公开。限定整改日期,指定追踪责任人。认真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实施动态等级评定和年度等级评定。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收回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加大监管次数。

三、推进明厨亮灶,加强日常监管

1.大力推进校园食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2020年,我区实现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目标。在学校食堂“厨亮”工作的创建中,主要针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食品仓库、食品留样等环节和区域进行检查目前完成了全区150所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厨亮灶”工作,其中有6所互联网+“厨亮灶”模式144所为透明式厨房。

2.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我局每年定于“春季”“秋季”开学时,“中考”“高考”前进行学校食堂专项治理,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情况、食品储存及使用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加工操作关键环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学校食堂经营的主要食材(米、面、油、调味品等)进行了抽验检测,2020年以来共抽检128个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3.增强整治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力度。城管执法局在中心城区指导、督办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增强校园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整治力度。加强与辖区各学校联系,听取校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联动方案,联勤联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维护。采取错时巡查与设置护学岗定点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及时疏导占道摊点,对不听劝导的经营户和流动摊贩坚决予以依法取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加强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健康的评价考核。区教育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指导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健康的评价考核,监督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的风险排查和日常管理

此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洛阳镇坚持推行食堂“五员制”即确定“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质量评判员”“价格监督员”明确每一个岗位的职责,将“五员制”工作人员及其职责在食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定期开展“五员制”活动,全力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洛阳镇各学校坚持实行校长和学校干部同学生一起用餐,及时掌握学生饭菜质量,了解学生用餐需求,及时改进发现的用餐问题。

南郊办事处为了规范校园周边环境,组织南郊综合执法中心多次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对南郊辖区市一中、曾都一中、白云高中、擂鼓墩中学门前经营户摊点进行规范,取缔学校门前流动摊点50余个。为了巩固整治效果,校园内外进行宣传教育常态化,规劝游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动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在放学时段,劝导学生、劝离游商,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城南新区管委会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专班,一月一检查,各学校坚持按标准购置储藏设备,每日食品购买有清单,储存保管有记录,杜绝使用过期、变质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随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各项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改进学校后勤服务,全力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常抓常管,形成校园食品安全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合力,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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