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是“八五”普法的攻坚年,也是关键年。曾都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指导下,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南,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和《随州市曾都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了系统法治建设,现将2022年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执法理念转变,促思想认识到位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法规牵头、部门实施、共同参与”的工作方针,成立了一把手亲自负责的领导小组,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并对系统法治建设进行了全面规划,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从转变执法理念抓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在全系统开展了“大动员”、“大学习”、“大宣传”等活动,使全系统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系统法治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工作,是行政执法的基础,是依法行政的生命线。只有系统法治建设到位,才能实现各项工作的提档升级,才能真正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群众满意的执法形象,为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作了思想上的准备。
二、抓人员素质建设,促能力提升到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一是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和提高培训档次。以组织专业培训、聘请专家授课、开展案件评查、举行听证、旁听诉讼等形式,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春季业务综合培训、半年执法案件评查等较系统和较专业的培训,多次培训率达100%。二是以“在线学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为载体,营造持久的学法氛围,使所有执法人员带着问题学、带着任务学、带着压力学,并将学法考试纳入了目标责任制考核。三是以开展“匠心筑梦 创新共享”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为依托,使同志们在学中干,做到学以致用;在干中学,做到干学互促,使执法能力得到快速提升。四是系统干部积极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好一个活‘法’-2022荆楚普法进行时”网络普法活动,讲好普法故事。 全系统共组织和参加各级、各类专业培训50余次,培训干部职工900余人次,对全部执法人员进行了较系统和较专业的多次轮训,全员培训率达到96%以上。
三、抓营商环境优化,促“放管服”改革到位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非禁即入”政策落实,全面推广“全程电子化”和企业网上登记,实行高频秒办,落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打造了涉企审批“优质快速通道”。政务服务向基层全面延伸,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就近办”“马上办”。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牵头“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督促各部门全面落实首批19个与市民生活关联度高、发生频次高的超市、饭店、小餐饮等行业实现“一证准营”。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定全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9个抽查领域,85个抽查事项,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7个,系统随机抽取对象318户,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272人次,让涉及同一监管对象的多层级、多部门、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减少企业迎检次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发挥整体监管效能,切实做到无事不扰,切实为企业减负。三是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在全区推动11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11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1家质量标杆企业,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水平。发挥质量奖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荐上报“湖北江南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参加湖北省第九届长江质量奖评选活动。四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进企帮扶。组织辖区24家企业加入随州市知识产权协会,设立知识产权维权站。联系辖区高新企业参加省知识产权组织的“四知五会”专员线上培训活动。组织辖区程力、泰晶2家企业参加2022年度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申报工作。
四、抓制度完善,促行为规范到位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三项制度”培训,严格要求各单位对行政执法进行公示。目前,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权责清单、公示135名执法人员资格,规范事前公示。同时,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二)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法定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充分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实际对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进行记录,并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时,进行音像记录,对音像记录采集后按规定提取、制作,并及时归档。
(三)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重大行政决定进行备案审核,要求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要报送法规股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
(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行使,我局制定了《不予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65项、减轻处罚事项15项、从轻处罚事项25项、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6项。将容错清单的运用与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有效衔接,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合理。
(五)严格落实制度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还制定了《办案工作规范》《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则》,对立案、调查、核审、告知、决定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实行了“办案、核审、决定”三分离,对各基层单位的办案及核审、审批权限作了明确规定,理顺了执法关系,整合了执法资源,提高了执法效能。截至目前,全系统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51件,行政复议15件、领导出庭应诉4件,无撤销,无败诉。
五、抓普法治理,促整体社会法治能力提升到位。
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我局充分发挥和利用本系统现有信息网络资源优势,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在区局门户网站专门开设了“服务指南”、“法律法规”、“消费警示”、“投诉举报”、“法律咨询”等栏目,公示了本单位的机构设置、执法依据、工作规程、服务承诺及监督方式等相关内容,以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和进行普法宣传。为提升市场监督管理的社会影响力。加大“主题宣传日”的工作力度,我局10个市场监管所统一行动,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为依托,以市场准入、公平交易、产品质量、消费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面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开展宣传,采取组织大型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展示假冒产品、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消费投诉等方法,广泛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社会参与度高,互动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六、抓执法监督,促履职到位
对2021-2022年3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企和涉汽车行业案件和执法行为进行自纠自查,以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和明查暗访的形式开始对系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列出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市场监管、申投诉处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个案清单,并对清理出的各类突出问题做到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清理涉企案卷331件,涉汽车行业案件37件,问责6人。
七、抓各类专项整治,促优良消费环境建设到位
(一)开展价格违法行为整治。开展转供电专项整治行动。立案3件,清退违法金额33.9万元;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检查,检查行政事业单位8家、商业银行3家、中介机构6家,行业协会1家;开展减房租活动,发出《关于减免房租的倡议书》近3000份;开展教育收费专项行动,检查学校40家,立案查处学校违规收费案件4件,清退违法金额8.12万元;开展节假日和疫情期间价格监管,加强元旦、春节、“五一”和四月、十月、十二月初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组织专班对各商超价格进行巡查,提醒各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做到依法经营。对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从快从严查处,疫情期间立案调查价格违法案件7件。
(二)开展日常监管保民生。在疫情期初期,迅速开展对全区商超超市及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20人次,累计检查食品超市及农贸市场2089户次。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全风险排查,共出动274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040家次,超市1706家次,集贸市场经营户154家次,其他食品销售者240家次,督促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每2天20%核酸检测。累计督促核酸检测3898人次,督促冷链单位92户注册进入鄂冷链平台;组织开展新冠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区9个疫苗接种点实行了全覆盖检查;开展涉疫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摸底排查和风险分级管理,开展核酸检测试剂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新冠病毒诊断试剂使用单位1家,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经营单位3家,持续对疫情哨点监测预警系统中实名登记的疫情防控“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及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并及时报送到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疫情防控联络员,截至目前共计报送9万余条药品销售信息;开展“守查保”专项行动,对畜禽产品、保健品、大米、酱腌制品、豆制品等进行了专项监管,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小作坊提档升级行动。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390个,发现问题116个,排查隐患23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6份,221户小作坊建档100%;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7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23个;开展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单位2011户,消除安全隐患86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当场下达处罚决定书警告21家,立案查处4家;组织开展了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质量安全检查;开展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检查;开展网络药品销售清理工作,督促辖区2家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书》的药店退出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清网行动”;开展医美领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专项行动,检查医疗美容机构8家,检查涉疫医疗器械防护物资经营企业260家,获二类器械备案企业69家,获三类器械许可企业47家,共查处药械化违法行为76起,下达警告69起;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曾都区在用、停用等各类特种设备底数,确保应检尽检,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发生,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362家,检查各类特种设备871台套,立案12件,下达指令书16份,消除各类特种设备隐患24起;开展危险化品及包装物监管,对辖区16家危化罐车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开展易燃易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消防器材、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等为重点,加大对涉及产品质量稳定性、安全性指标的监管力度,协同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以老年、青少年儿童消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商誉保护、违规商业炒作、违法促销行为、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商业秘密保护、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不正当竞争为重点,持续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5件;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监管,约谈直销企业7家,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加强网络传销案源线索搜集研判,目前已初步拟为待查案源1-3件;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12起,联合公安部门,对某某涉嫌销售侵权服装进行了查处;扎实开展网监合同工作,对辖区17家网站、640家网店开展网上巡查,全年完成网上分办案件9起,线下网监线索转办7起;落实“双减”政策,全面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排查工作,下达整改通知42份,依法整治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以及投资理财、房地产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乱象,立案调查12起,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对22家经营“兰花”的种植户现场检查指导,引导其规范经营行为,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渔具销售店210户次,对6家存在销售三指以下渔网、地笼,无销售台账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开展燃油加油机计量专项检查。
八、抓执法监督,促依法行政职能到位
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制度规定,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防止“一刀切”。持续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地见效。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涉企、涉汽车行业行政执法自查。清理2020-2021涉企行政执法案卷331卷,问责6人。
九、存在问题、困难和不足
一、基层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与薄弱的执法队伍不相匹配。职责任务加大,监管范围广、行业多、任务重,人少事多情况突出。现有队伍结构、人员配备与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要求相比有较大差距,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二是市场监管执法力量亟待加强。机构改革之后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才缺乏,导致执法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三是工作人员年龄老化,工作激情退化。存在一种“只要少干事,就会不出事”的思想,主动工作能动性不足,遇事反应慢,反馈不及时,跟进意识差,落实能力弱。
二、职业打假人耗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随着网络经营的人数越来越多,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产品质量等方面认识不高,常被职业打假人钻空子。职业投诉紧咬不放,利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公开等手段反复纠缠,也给执法人员增加了更多压力。经营者苦不堪言,大量执法力量耗费在处理此类投诉举报上,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人员不足又进一步导致消费者投诉工作不能够按时限要求及时完成。
三、执法水平、案件办理质量有待提高。查办案件类型较为单一,发现案源的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材料习惯于简单化、粗线条化;未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录音笔、询问室使用率不高;进入新发展阶段,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新趋势新问题研究还不深入,监管的方式和方法还不充分,尤其是所内人员年龄老化的问题,老同志的学习能力欠缺,对新事物的接受较为缓慢,
四、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主体意识不够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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